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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成本法定价纯属荒唐 应推进资源类税费改革

2006-10-16 17:42 正保会计网校·鬼谷子 【 】【打印】【我要纠错

  中石化高层曾在公开场合表示,油价改革可引入“原油成本法”,即在原油及炼油成本基础上加适当利润从而形成新的成品油价格。据中石化高层表示,“原油成本法”可实现双赢,一方面可使国内炼油板块不亏损,另一方面可保障消费者不会成为国际成品油高价转嫁的对象,不过该方法一经披露曾经引发多方争议。

  日前,广东省内最大规模的炼油厂之一广州石化负责人昨天向本报记者透露,事关成品油价的“原油成本法”已经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原则通过,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出现重要变数。

石油成本定价法纯粹荒唐!石油行业成本如何定?利润率水平如何定?市场化因素有多少?是对垄断割据和利益的承认和强化还是对公众的考虑?不过是垄断利益的结构化调整而已,最终什么定价最终走向所谓国际接轨,政府少做点忽悠民众的勾当?做好你的石油暴利税和相关税改是关键(图:国际能源网)

  原油成本法定价意在照顾谁的利益

  早在今年3月,国家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里已提及“原油成本法”,据记者了解,按照当时的思路,国家有关部门设想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重点就是解决炼油行业的长期亏损问题,同时给予弱势群体和公益行业一定的政府补贴,而对石油生产企业即石油上游行业征收“暴利税”。

  国内成品油价格和原油价格为什么会出现倒挂的现象?原因就在于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是由发改委控制,目前是以纽约、新加坡、鹿特丹三地成品油价格加权平均为重要依据,并权衡市场情况具体制定国内成品油批发价和零售价,基本上定价要滞后国际油价一个月左右。自从2003年以来,国际油价一直处于上升的态势,那么国内成品油价长期处于倒挂的状态。可以说国内炼油企业亏损部分原因在于定价机制问题。

  另外还有炼油企业自身成本核算问题和效益效率问题,由于处于垄断地位,企业对自身的财务状况和成本效益状况是不敏感的。我国目前石油40%左右依靠进口,那么炼油企业发生亏损哟40%原因源自进口石油价格上涨,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国内石油开采阶段的问题,油价凭什么和国际接轨?在我国目前资源税,能源税等不健全的情况下,本属于油价的组成部分的税费是以外部费用的形式由民众承担,可以断定的是生产环节的垄断暴利是相当惊人的。

  炼油企业产生亏损不仅仅是政策方面的原因,我们也不能为这个环节的亏损所迷惑,众所周知,石油行业是垄断行业,不仅在于企业本身看到的垄断利润还在于以油价外部性费用形式存在的全民成本部分。那么可以断定的是,石油成本法证明了什么?证明了垄断企业内部对利益的瓜分,根本不是针对公众的利益那么冠冕堂皇。

  看看原油成本加利润发如何的荒唐

  成本加利润法实际上是对既得利益的承认。垄断行业最大的特点是什么?收入高,成本高,利润高,在没有充分市场竞争的情况下,成本是存在水分的,加上他们低下的工作效率,那么成本也是没有办法实际判断的,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按照现在的成本作为标准,这就明摆着是对石油企业低下的效率,不健全的成本效益核算的承认,是对垄断行业收入和福利的既得利益的维护。套用所谓的成本加利润法,政府相关专家究竟在忽悠谁呢?

  再进一步,成本加利润,请问利润又怎么确定呢?石油行业本来就是利润也是相对于总的投入来的,就算是采用社会平均利润率来定,实际利润率同样是很高的,不是对垄断利益的进一步承认吗?

  政府对于微观经济主体的干涉是最没有效率的,如何确定成本问题和利润问题,最终要靠市场自由竞争来判定。在目前市场垄断的情况下,政府似乎存在干预的必要,是这样的吗?政府介入利润的确定,那么水平的具体认定过程注定又是各个利益集团讨价还价的过程,只要有政府干预和利益主体的存在,那么所谓的权利和利益寻租就不可避免,最终的结果还不是企业拿着我们老百姓的钱去“打点”政府,最终达到各方满意的结果,受罪的还是老百姓。这个利益讨价还价的过程仿佛一群狼在商量着如何去吃掉一群羊,到底是清真呢还是水煮?可气的是冠之以公众利益的头衔,实在是对公共意识的亵渎。

  政府应该干你应该干的事情

  政府还是尽快的出台相应的税制改革,把老百姓承担的隐性成本税收化,让大家看的清清楚楚,打开天窗说亮话,成本让大家承担,在那里装着不说,讨论什么成本加利润法纯粹是无稽之谈。现在出台成本加利润的方法纯粹是在愚弄民众的智商,以为油价冠之成本和合理的利润就是市场化的合理的油价水平了吗?十足的掩耳盗铃之举。

  为了避免在成本确定和利润确定的现实困难,防止出现更多的效率损失,政府最好不要再展示自己所谓的协调能力了,尽量减少这种政府干预经济的机会吧。只有国内油价和国际油价的税费结构和水平大体相当了,再谈什么和国际油价接轨吧,那时候老百姓肯定一百个愿意,还需要研究什么成本加利润吗?

  政府所该做的应该是积极推动资源税,能源税,燃油税等的推出,将民众承担的相应的能源隐性成本税费化,明朗化,法制化,还我国油价一个合理的本来面目,这样的油价才是和国际油价接轨的真正前提。

  那么在目前相关税制改革还没有有效推进的情况下,政府所应做的就是作好石油暴利税的征收和调整,提高水平,整体额度应该大体相当于社会承担的石油的隐性成本,即可以参照环保费用,资源稀缺性,消费税调节水平,还有燃油税的规模等。鉴于石油暴利税的特殊身份,其使用方向还是要专款专用,注意首要的应该是对民众成本的补偿,比如用于环境的治理,公路的建设,用于新能源的开发等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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