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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和燃油税之争暴露了什么 改革要怎么推进

2006-10-22 10:21 正保会计网校·鬼谷子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来国际油价一路下跌,燃游税的问题又一次成了公众关注的焦点,因为根据政府的说法,油价下降才是燃油税推出的好的时机,现在国际油价持续下降是否提供了出台的条件?出台的困难在什么地方呢?油价的因素真的那么重要吗?

  养路费和燃油税的争论以诉讼形式升级

  对养路费征收违法的质疑,终于演变成了诉讼。因认为路政局在1999年10月31日后依然征收养路费的行为违法,10月17日,身为律师的宋成军一纸诉状将北京市路政局告上了法庭,并要求路政局退还对其征收的养路费3080元。北京市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养路费和然油税是同时对交通部门和石油部门长期超额收益的“终结者”,影响大难度更大,养路费长期“出师无名”,燃油税“迟迟难产”的原因指向交通部门和石油行业两个垄断集团

  宋律师状告路政局的理由是:1999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进行了修改,取消了关于征收公路养路费的,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而北京市路政局无视法律规定,始终在征收养路费。实际上,不仅北京市,全国其他地方的情形也大多如此,养路费并没有因为《公路法》的修改而停止征收,有些省市还相继调高了养路费的征收标准。

  从上面的证据提供中我们可以看出,养路费征收已经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撑;但一个事实是代替养路费职能的燃油税并没有同时推出,那么相关的费用还必须征收,养路费虽然已经出师无名,但也是时势早英雄,只能是“蜀中无大将,廖化为先锋”了。

  但是事情真的有这么简单吗?燃油税为什么没有推出?当时据说相关票据都印好了,关键时刻还是流产了?而且一拖就是七年之久,恐怕不仅仅是油价的原因吧?原因在什么地方呢?

  从养路费到燃油税将会发生什么变化

  养路费是由交通部门征收的费用,纳入部门预算,是独立于油价的外部费用的形式存在;燃油税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进入国家财政预算,是我国成品油价的组成部分。

  具体来看,从养路费到燃油税产生变化将有以下几点:其一,养路费由交通主管部门直接征收,且不直接进入国家公共财政系统,交通部门有相当的支配权。如果以燃油税代替养路费,交通部门损失的是真金白银。其二,大量从事养路费征收工作的人员重新安置问题很棘手。其三,费改税后,交通部门将失去上路稽查的权力,执法权将被压缩。其四,燃油税并入油价,油价是否要上涨?上涨存在理由吗?石油行业利润存在变故,而且下降的可能性极大。

  现在的状况是燃油税推出的迹象还不是很明朗,养路费还在以“非法”的面目继续存在,并且有长期存在下去的迹象。取消养路费确实是个影响巨大的问题,且不说交通部门费用征收权利和上路权的缺失,单说大量养路费征收人员的安置和去向问题就很头疼。明眼人一眼可以看出,这个问题一天不解决就对交通部门有利,人员安置问题足够可以作为交通部门谈判的筹码,那么养路费就可以继续存在下去。一个“拖”字似乎可以解决一切的问题。

  燃油税推出是民众外部性费用的税收化,是对石油行业超额收益的挤占

  我们知道燃油税征收是国际惯例,也是国际油价的组成部分,单从理顺能源价格,转变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方面说就足以推动燃油税的出台,那么为什么还那么难呢?一方面原因在于养路费取消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原因还在于石油行业的压力。

  我们知道燃油税是国际油价的组成部分,那么我国油价如果想和国际油价接轨,必须完成燃油税的改革,不仅是完善能源价格体系,还在于减轻社会长期承担的外部性成本。大家知道,养路费实际应该是包括在油价之中,而这部分费用长期是以油价之外的费用形式存在,一个问题是油价虽然没有包含必要的燃油税部分,也即养路费部分,但油价还是保持了和国际油价持平的态势,那么也就说明民众在承担了养路费后,这部分费用并没有在油价中得到扣减,事实上民众重复承担了这部分费用。长期以来我们都认为我国油价和世界油价接轨是个正常不过的问题,却没有想到我们在油价之外还在承担着本来应该并入油价养路费。

  不仅如此,事实上,国际油价还包括能源税和消费税等税费,而这部分费用同样是有民众以油价外的费用所承担。能源税是对消耗能源对环境的影响和能源的影响征收的费用,是用于环境维护和治理的费用,而消费税则是在能源税的基础上,再征收税费进一步体现能源的稀缺性,这两部分都是在油价中体现的。而我国实际情况是,环境税制还不健全,唯一的资源税还不足以承担能源税的任务,环保费用是以民众付费的方式承担;同样消费税在体现能源稀缺性上同样做的严重不够,民众已经为过度的消费能源的行为买了单。这样民众其实在油价之外承担了更多的外部性费用。

  有这么多的费用没有包括在油价中,而油价还在明目张胆的和国际油价接轨,这不是天大的笑话吗?按照上面分析的道理,民众承担的这许多的外部性费用没有体现在油价中,民众在消费成品油的时候又重复承担了这部分费用,那么石油行业便白白的捞走了这部分本不属于石油行业的收入,那么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就可以看出,石油行业不仅享受着垄断带来的收益,还在享受着燃油税等改革滞后产生的这部分不该享有的收益,那么民众承担着的所有外部性费用其实已经一分不少的给了石油部门。从这个道理上说,燃油税推出后,并入油价,油价是没有任何理由变动的,变动的是油价的组成部分,即本来是属于石油行业的相当于燃油税的超额收益的部分变成了国家的税收收入,燃油税其实是对石油行业一直以来超额收益的挤占,是对民众一直承担的外部性费用的税收化,明显化。

  那么分析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燃油税其实是应该在油价中体现,出台燃油税不会对油价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更具体的是如果燃油税是相当于养路费的规模,那么油价就没有理由变动。那么上述专家说的油价是燃油税出台的必要条件的说法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说白了就是在为石油行业的超额收益摇旗呐喊,是典型的为利益说话的“专家”,我们一直在这些人的愚弄之下,糊涂的接受了油价必然会变动的谬论。

  养路费和燃油税涉及两个部门的垄断利益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养路费直接关系到交通部门的行政垄断地位,而燃油税的推出则直接关系到石油行业的垄断利益,这个改革其实是关系到两个部门的垄断利益的,改革难度可想而知,那么燃油税的突然流产就有清晰的原因解释了。如果要推进,需要国家强力的改革意志和手段,破除改革阻力,从全民的角度出发,锐意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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