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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四川等四省煤炭资源税标准提高

2006-10-10 8:33 京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昨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通知称,今后辽宁省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被统一提高至每吨2.8元;四川省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被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河北省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被统一提高至每吨3元;吉林省的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被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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