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观测经济是处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外,难以统计和计量的经济,也称为非正规经济、影子经济等。按照OECD(经济合作发展组织)的定义,未观测经济主要包括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三部分。未观测经济是洗钱业滋生和酝酿的温床,对未观测经济总量和分布结构的掌握,是判断未观测货币规模、估计未观测经济对货币政策决策的影响、提升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也能为反洗钱工作提供基础参考。由中央财经大学组织实施的未观测经济调查,展示了全国范围内的未观测经济规模和洗钱现状。经作者独家授权,我们对这次调查的部分结果予以刊发,以飨读者。
刘某是东北地区某市的粮食经销商,凭借灵活的头脑,与当地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又在河南某地开设了独立子公司。他在东北开出没有真实交易的汇票,到河南贴现,将贴现资金转投到在郑州和大连的期货交易账户上,并通过期货账户转化为自己的收入。在期货交易中,他主要采用“分仓”手段,从一个分仓交易席位账户抛出,账户出现亏损,从另外一个交易席位秘密账户买入,形成盈利,将骗取的银行资金通过交易资金空转实现合法化。最后,名义账户亏损无力偿还银行债务,形成银行不良债权。
这是我们在本次调查中接触到的一个通过期货交易洗钱(Money laundering)的案例,它仅仅是洗钱人在证券期货领域的多种洗钱手段之一。调查结果表明,更多时候,洗钱是通过实业途径进行的。据测算,2005年,全国范围内涉及的洗钱规模约为7600亿元左右。而酝酿出如此庞大的洗钱市场的,则是总量近6万亿 元、逼近2005年中国GDP总量(183085亿元)1/3的未观测经济(Non-observed Economy or Unseen Economy or Hidden Economy)。
PartⅠ未观测经济总量:6万亿元
洗钱总是与非法收入、隐形收入联系在一起。非法收入、隐形收入来自未观测经济活动。未观测经济是处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之外,难以统计和计量的经济,包括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三部分。隐形经济规模的大小直接决定洗钱的规模。隐形经济形成的非正常收入或非法收入转化为合法收入的过程,就产生了洗钱需求。
本次调查获得中国未观测经济总量规模的数据,主要从居民部门和政府部门获取。在掌握居民收入和支出基本数据的基础上,采用居民收支差异法,推算出2005年中国隐形经济规模的可能区间。而对政府部门的调查结果,则主要依据税收流失水平以及直观判断作为判断的主要根据。后者的结果显示,2005年中国未观测经济规模应该在5.91万亿元左右,逼近6万亿元。
居民隐形收入:1.7万亿元
从居民角度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的方法是收支差异法。首先需要评判居民部门的未观测收入,未观测收入等于资金运用减去资金来源。在国民经济的五个部门中,居民部门是资金盈余部门,向其他部门提供融资。而本次调查显示,居民部门是赤字部门,支出大于收入,表明居民部门存在一定规模的隐形收入。
在所调查的27个省份中,2005年城乡居民收入合计为89672亿元,消费支出、投资和货币储蓄总额为104634亿元,其间的差额(14962亿元)为居民未观测收入。其中,河北、河南、广东和浙江四省居民的未观测收入排在前列。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居民的未观测收入规模的可能值在17198亿元左右(14962÷(27÷31)=17198亿元)。
在正规经济中,居民收入分配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一般在60%~70%之间,在未观测经济中,由于不存在政府分配,居民部门获得的收入应该在50%左右,法人占另外一半。如果按照这样的比例推算2005年我国的未观测经济规模,总量应该在34396亿元~42995亿元(17198÷0.5=34396;17198÷0.4=42995亿元)。
全国税收流失总规模:9350亿元
政府部门对当地未观测经济规模的判断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进行。
首先,从税收流失角度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税收流失除了与非正规生产、地下生产和非法生产有关外,还与官员腐败、经济主体利用政策空间采取各种手段或方式逃避税收。因此,政府部门判断的税收流失规模,可能要大于未观测经济活动造成的税收流失规模。调查结果显示,加权之后的27省税收流失水平为30.3%(用调查省份财政收入占全国各省财政收入之和的比例作为权数进行加权计算),则意味着2005年全国税收流失规模为9350亿元左右(2005年全国不含农业税和关税的税收收入总和为30866亿元。30866×30.3%=9352亿元)。
税收流失比率的置信程度可以通过另外一个调查结果得到佐证,即被调查对象对税收流失严重程度的判断,采用税收流失指数表示(以5为基础,表示最严重,1为不严重)。被调查27省税收流失指数为2.55,如果对应全国27个省份30.3%的税收流失比例,那么,不同省份的对应情况可以从附图中加以观测比较。总体上看,税收流失指数与税收流失比例的变化趋势是一致的,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51.假定国民经济核算的公开经济中的宏观税率(税收(或财政)收入与GDP的比率,反映一国的税收负担水平。2005年GDP为183085亿元,宏观税率为16.87%)也适合未观测经济部分的计量,那么税收流失9000亿元,意味着未观测经济规模在5.5万亿元左右(未观测经济规模=税收流失额÷宏观税率=9352÷16.93%=55436亿元)。
此外,调查中还采用直接判断规模的方法,通过询问政府部门对未观测经济规模的直观认识,经过一定调整,得到未观测经济规模的比例数值。结果显示,全国27省加权平均后得到的未观测经济规模占公开经济规模的比重为32.3%.按照这样的比例计算,2005年中国为观测经济规模应该在5.91万亿元左右(未观测经济规模=GDP×隐形经济规模占公开经济规模的比例=183085×32.26%=59063.221亿元)。
PartⅡ反洗钱实际规模:监测总量的10倍
未观测经济的总量仅仅是评判洗钱规模的一个基本依据。国际走私贩毒是人们熟知的地下经济形态,形成的巨额收入往往通过各种途径“洗白”,成为合法收入。未观测经济中的其他收入,也需要通过金融、实业等途径转化为合法收入,最终进入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体系。
进入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体系的非法收入或隐形收入形成的货币资金,有的在进入之前已经完成了“洗白”过程,如采用虚假实业经营,虚增收入等形式合法化;有的直接采用分散、小额存款形式进入;有的则以大额交易、短暂停留的形式,在银行账户之间流转“洗钱”。
现金异动:滇鄂粤居前
针对洗钱规模的调查从三个角度展开,一是现金的变化,通过观测各地区金融机构现金投放状况判断隐形经济交易规模,这是评估洗钱规模的基础;二是经验判断洗钱活动是否严重,通过直接询问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来判断不同地区洗钱活动是否活跃;三是洗钱途径,主要判断通过银行账户、证券期货与经营实业三类途径洗钱的程度。
从经验分析,未观测经济通常与现金交易联系在一起,通过观测现金的流转情况,可以大致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银行等金融机构是现金的进出部门,未观测经济引起的现金异动可以从银行业务中反映出来。未观测经济活动形成的大额收入需要通过一定的方式转化为合法收入,即洗钱过程,现金投放异动本身会反映洗钱行为。现金出自银行部门,洗钱资金最终也要落脚到银行账户上,银行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现金投放异常等都会有一定的了解,通过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有关问题,可以判断洗钱规模。
从社会现金存量变化来判断未观测经济规模是比较困难的,因为现金流出银行体系进入流通环节,完成交易媒介功能后又会进入银行体系。银行等金融机构观测现金变化的时点不好确定,而现金流量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可观测的指标,因为金融机构每天都会有现金的出入库,流量变化可以被记录,或被银行掌握。
本次调查的结果显示,如果将调查对象选择结果转化为现金投放异动指数,全国27省现金投放异动指数为2.76(数值范围1~5,5为最大),高出合理中值(2.5)10.4%.东部地区现金投放异动指数为2.78,中部地区为2.65,西部地区为2.54.表明隐形经济有一定的规模。现金投放异动指数比较高的省份有云南、湖北和广东。
洗钱规模:7600亿元
根据各地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洗钱活动严重程度的判断,全国27省区市洗钱规模占新增银行存款的比例平均为30%,标准误差为7.1%.其中,东部地区为31.1%,中部地区为27.5%,西部地区为31%.考虑误差后,全国27省洗钱规模占新增银行存款的比例可能性区间在22.9%~37.1%之间。2005年全国金融机构新增存款25258.52亿元(2005年和2004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差额,287169.52亿元~261910.8亿元),那么,洗钱规模在5780亿元~9370亿元,中值在7600亿元左右。
那么官方的数据是多少呢?2006年8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5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如果我们课题组调查的结论具有比较高的置信度,那么,我国反洗钱监测系统监测到的大额、可疑资金交易占洗钱规模的比例为10.4%(793.51÷7600=10.4%)。应该说,我国运行不长时间的反洗钱监测系统已经具有很高的效率,是我国反洗钱机制建设取得的显著性成果。当然,除了能够监测到的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还有数额不小的难以监测到的中小额资金交易,反洗钱机制仍然任重而道远。
洗钱主渠道:实业经营
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国际洗钱活动开始进入中国各类型市场,洗钱规模不断扩大。另外,中国未观测经济具有一定的规模,潜在洗钱需求不小。反洗钱机制的完善面临紧迫的任务。我们认为,反洗钱的根本基础在于削弱乃至消除未观测经济这一洗钱需求产生的土壤。金融领域的反洗钱需要实业领域的反洗钱机制相配合,因为,洗钱的主要领域还是在实业经济活动当中。
2005年全国被调查的27个省份居民平均储蓄率为42%.假定居民从未观测经济中获得的收入与从正规经济中获得的收入在消费和储蓄中的比例相同,那么,未观测收入17198亿元中将有42%左右用于储蓄,这部分货币资金需要通过洗钱转化为合法银行存款,洗钱需求规模应该为7223亿元左右。这一数据与金融机构的判断7600亿元非常接近。
非法收入或隐形收入通过分散存入银行账户、或者证券期货交易、或者通过虚假的实业经营转变为合法收入。调查结果显示,在银行业、证券期货业和实业(饭店、商业贸易等)经营途径中,洗钱活动最为严重的是实业经营,其严重程度指数为2.39(数值范围1~5,5为最大)。通过银行业洗钱的严重程度指数为1.93,通过证券期货业洗钱的严重程度指数为1.96,证券期货也洗钱指数高于银行业,表明证券期货业应该成为今后反洗钱的重要行业领域。
背景
关于本次调查
本次调查采用直接调查法估计未观测经济规模。调查主要针对城乡居民,各类型企业、财税、统计、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以及金融机构等。调查涉及范围是全国2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调查采用发放问卷和典型案例调查为主。调查时间为2006年1~3月,以中央财经大学的研究生和本科生为主。
此次调查共计发放问卷近3万份,回收28664份,其中,有效问卷20896份,合格问卷比率72.9%,在合格问卷中,城乡居民类问卷7420份,占35.5%,企业类问卷4705份,占22.5%,金融机构类问卷4857份,占23.2%,政府机构部门类问卷3914份,占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