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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纳税人负担 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元

2006-10-26 9:20 中安在线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省物价局、财政厅联合发文,重新核准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及分项收费标准:自即日起,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标准每套20元,其中正本内芯3元,副本内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

  两部门表示,鉴于税务登记证件印制招标工作效果明显,印制成本下降,为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意重新核准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及分项收费标准。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换取正本外框和副本封皮。对纳税人不换正本外框和副本封皮的,只收取正本内芯和副本内芯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搭售正本外框和副本封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