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日《新快报》A3版报道,日前,“2006胡润百富榜”在上海发布,广州多家房地产集团的老板高居“百富榜”前十名。然而,相关部门反映,“百富榜”前十名的其中一位房地产大亨,虽然个人坐拥财富100亿元,其所拥有的大集团却连续几年欠下巨额税款,经税务部门多次催缴,至今仍欠税达2800万元(不含滞纳金)。广州市地税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部分房地产企业已经成为广州市的欠税大户,其欠税金额占广州市全部欠税金额的80%以上。”
一边是名列前茅的榜中富豪,一边是拖欠巨额税款的“欠税冠军”;一边是暴利行业,一边是欠税大户。充满张力而具有强烈对比效果的两个极端,就这样有机地“糅合”在房地产业身上了,相当耐人寻味。不过,对于房地产业的偷税、欠税、逃税的新闻及其“黑招”,大家见多了。而且,也不独广州如此。
譬如,北京房地产业的欠税问题也颇为严重,在去年北京地税查处的70多家欠税企业中,建筑、房地产业就占了50家,居各行业第一(中新网7月7日电)。不久前,济南国税局稽查分局更公布了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的五大“黑招”——虚开虚列成本费用、不按期结算项目成本,通过虚开发票,加大成本、价外费用不计算在收入内、利用关联关系转移利润。同时,有分析指出,从全国范围来看,部分地区约有90%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而在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的名字出现。此外,我国房地产业还存在“税收增幅与房地产业销售收入增幅不完全同步”的现象。
正反两方面都表明,房地业在偷、漏、欠税方面问题普遍而且严重。但很显然,这不能只归咎于房地产商为追逐暴利而不择手段、为富不仁,我们更应该检讨除此之外的其他因素,比如:现行税制的空子,税务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政府与房地产业的亲密关系、利益纠缠,以及个别部门及个别官员与房地产商之间可能存在的利益互换,等等。经验告诉人们,吏治腐败往往是导致地产业涉税问题严重和地产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透露,在文章开头提及的某著名房地产集团,截至2006年6月30日欠税金额达7400多万元,本是广州市地税局第2号欠税公告的“状元”,但因为个别部门及个别人为其讲情,且该集团也制定了相关的交款计划,税务部门最终将该集团从公告上“抹去”。这个信息值得注意。
首先,究竟是哪些部门、哪些人在替欠税地产大亨讲情?这些部门、这些人与该集团是何纠葛?其背后有否见不得光的“猫腻”?这不是搞“怀疑一切”和“有罪推定”,公众有此疑虑合情合理:企业依法纳税是其义务,替其讲情有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出头为地产商讲情出于何种目的?凡此种种,要彻查清楚,并向公众交代。
但我也知道,部分房地产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不仅是欠税大户,在某些人看来,其同时还是地方的纳税大户,是“宝贝”。因此,要揭开地产企业欠税背后的深层次问题,其难度、阻力将会巨大,这很考验政府的决心和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