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长薄熙来和巴基斯坦商业部长胡马云24日在伊斯兰堡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
根据该协定,中巴两国将分两个阶段对全部货物产品实施降税。第一阶段在协定生效后5年内,双方对占各自税目总数85%的产品按照不同的降税幅度实施降税,其中,36%的产品关税将在3年内降至零。中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畜产品、水产品、蔬菜、矿产品、纺织品等,巴方降税产品主要包括牛羊肉、化工产品、机电产品等。第二阶段从协定生效第六年开始,双方将在对以往情况进行审评的基础上,对各自产品进一步实施降税。目标是在不太长的时间内,在照顾双方各自关注的基础上,使各自零关税产品占税号和贸易量的比例均达到90%.
除了货物贸易自由化外,协定还就投资促进与保护、投资待遇、征收、损害补偿以及投资争端解决等事项作出规定,将继续促进双向投资。协定还就原产地规则、贸易救济、技术性贸易壁垒、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等作出详细的规定。
双方决定将于近期启动中巴服务贸易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