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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国税局提醒消费者 谨防车购税陷阱

2006-11-11 10:36 舜网-济南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济南市国税局多次接到消费者举报,反映现在有部分不法分子借用税务机关名义,用所谓的辆购置税退税来骗取纳税人的银行账号。济南市国税局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注意,谨防此类欺诈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向公安机关或税务机关举报。

  记者从济南市国税局了解到,近期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以税务机关的名义通知消费者,新购置的完税车辆可办理车辆购置税的退税手续,并且详细说出了消费者所购买车辆的种类,要求消费者提供银行存款账号,并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对此,济南市国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只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