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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上调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 对房价影响不大

2006-11-11 10:45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记者从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江苏将从2007年1月1日起,统一调整全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将最高税额调高到每平方米10元,最低税额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5元调高到2.5元。这次调整对价影响不大。

  江苏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已有多年未进行统一调整。各地市现行税额标准各有不同。目前南京市将土地分为七个等级,新街口、鼓楼、夫子庙、大行宫等一等地区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7元/平方米;而最低的七等地区则为0.8元/平方米。

  此次调整后,江苏省土地使用税将有较大幅度提升。省国土资源厅有关人士认为,由于土地使用税是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一般纳税人占用的土地面积不是很大,平摊到每套房子的负担也不大,而且土地使用税原本在房地产开发成本中所占份额就微乎其微,因此对房价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