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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再征土地增值税 难抑房价再上涨

2006-11-17 8:34 中华工商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税局日前出台了《关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该通知明确规定,从12月1日起,北京市对于个人转让二手房征收土地增值税。

  1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的房屋价格,其中北京市新建商品住房同比上涨10.7%,位居各大城市首位;二手住房同比上涨了10.2%,位居第三位。“北京通知”此时出台,显然是政府在北京房价增幅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为降低房价增幅出手的又一抑制性政策。

  11月15日是土地增值税政策出台首日。记者从“链家地产”了解到,当日客户的咨询量略有增长,并有十余单成交业主要求提前过户,但市场总体反应并不强烈。“链家地产”认为,消费者反应相对平静,一是源于消费者对政策了解尚需时间,另外,人们对于频频出台的政策已具备理性心态。

  对于该政策的出台,“我爱我家”作出估算,土地增值税的涉税房屋交易量仅占二手房市场交易总量的20%-25%。因此,此项政策与营业税、个税相比影响并不大。此外,由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已购公房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50%,二手经济适用房交易量占总交易量的5%左右;二手商品房虽然占二手房总交易量的45%,但其中未住满五年、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非普通住宅只占二手房交易总量的20%-25%左右,涉及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屋范围不大。

  此外,“我爱我家”认为,由于土地增值税采取的是累进制抵扣的征收方式,而且在进行具体抵扣项目计算时又较为复杂,因此,该税种在市场的执行过程中有可能会选择按转让二手房交易价格全额1%征收土地增值税。即便征收,所涉及的税额也不会很高,因此不会对二手房市场有太大影响。并且,土地增值税的征收会导致购房者的交易价格和购房成本增加,二手房价格的增长也会传递给一手房,房地产市场整体价格的增长仍将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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