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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电显示为国税局号码 天津出现退税骗局升级版

2006-11-15 9:42 法制日报-法制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天津市国税局今天向纳税人发布预防诈骗警告:曾经在国内一些地区出现过的“车辆购置税退税”骗局在天津出现了“升级版”———行骗者利用技术手段,使其打给购车人的电话号码显示为国税局真实对外联络号码,因此更具欺骗性。目前,天津国税局已收到众多纳税人的相关咨询反映,并已有纳税人上当受骗。

  据介绍,行骗者的主要手段是,以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退税部(注:天津市国税局没有退税部这个机构)名义给购车纳税人打电话,称国家税务总局车辆购置税政策调整,凡2005年购买的汽车,今年退3%的车辆购置税,目前天津的退税工作已经结束,未办理退税手续的购车人,需到国家财政部办理退税手续。如纳税人受骗与其提供的“财政部”号码联系,便会被要求提供个人银行卡账号,同时为了验证银行卡是否有效,要求购车人向卡内存入5000至10000元不等的现金;并谎称验证核实后,“财政部”会将税款退入购车人的银行卡内。

  据有关办案民警介绍,行骗者通常会在受骗者向卡内存入现金后电话“指导”持卡人在ATM机上查账,并利用ATM机上的转账功能将卡内资金转移。目前此类行骗案件在国内一些地区已屡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此行骗者利用技术手段,使购车人接到的电话来电显示为天津市国税局的真实电话号码,纳税人通过查询114可确认此号码的真实性,更容易上当受骗。

  天津市国税局提请纳税人注意,自2001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的车辆购置税是10%,直到目前没有变化,骗子所称“征十退三”的说法完全是骗局。遇到以上情况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编后

  高科技在带给人民群众便利的同时,部分心术不正的人也开始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业务拓展”,于是各种新的诈骗伎俩不断涌现。在公安、电信等部门的联合整顿下,曾猖獗一时的短信诈骗“平静”了一些之后,电话诈骗不失时机地出来凑热闹了。今天本版刊登的行骗者冒充天津市国税局有关部门进行电话诈骗即是一例。

  其实,骗子的骗术并非没有漏洞,但是,为什么还会有人上当受骗呢?首先是受害人的轻信心理和有关知识的贫乏使然;其次就是受害人的贪财图利心理,相信“天上真的会掉下馅饼来”;再者就是骗子们抓住了受害人遇事时的慌乱心理。在这里,我们希望在有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广大人民群众能够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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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通过短信手段诈骗的方式:

  短信1:“尊敬的用户您好!你的储蓄卡已成功在××百货商场刷卡消费××××元,24小时后将给予扣除,有疑问请咨询010—××××××××中国银联信用卡客户部。”犯罪分子为提高诈骗成功率,通常会选择发卡量较大的工、农、中、建四大银行卡作为载体。

  短信2:“尊敬的××××银行客户您好!××××银行目前开展代客户交水电气费、电话费业务,每月从你的银行账号上自动扣除你当月的水电气及电话费。详情咨询××××电话”。

  短信3:“您持××银行信用卡在××百货消费×××元成功,客户如有疑问可拨打021-510×××××,或与××银行发卡中心查询”。客户一旦拨打此510打头的电话,对方自称××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要客户报银行卡卡号、输入密码进行查询或确认,以进行诈骗转账。

  短信4:“我是××省公证处公证员××,恭喜你的号码在××抽奖活动中中奖了,奖品是小轿车一部,价值××万元,请你带着本人身份证和××元手续费去××处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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