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第一税案”终于尘埃落定——记者昨天获悉,主犯吴芝刚检举揭发有受贿行为的海淀国税局征收管理科女税官朱宇彤,在一审被判12年徒刑后,曾提出上诉。但近日,她主动撤回上诉服从判决。
海淀法院查明,2000年10月至11月,利用在海淀国税局增值税防伪税控办公室工作的便利,朱宇彤接受同事吴芝刚之托,将已被停售发票的北京捷优特电子技术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更改为北京泰和永兴图文设计公司的识别号。此后,她多次违规将泰和永兴公司购买的发票信息非法读入捷优特公司企业的IC卡中,并对该卡中的购票记录清零。
据介绍,正是在朱宇彤的这一帮助下,陈学军以泰和永兴公司的名义,大量购买增值税发票后大肆虚开。2000年10月30日及11月6日,通过吴芝刚,朱宇彤分2次收受陈学军20万元贿赂。
朱宇彤受贿行为的败露缘于前同事吴芝刚临死前的揭发。据悉,2005年年底,在等高院复核死刑的时间里,为了保命,吴芝刚一封检举信将朱宇彤举报。在他举报之前,因为无法查实朱宇彤的受贿行为,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她3年有期徒刑,缓刑4年。
今年8月26日,海淀法院以受贿罪改判朱宇彤有期徒刑12年。宣判后,朱宇彤提出上诉,但近日,她撤回了自己的上诉,表示“服从法院判决”。
据悉,经检方深入调查,陈学军虚开3.93亿发票案共使海淀国税局4名干部落马。除吴芝刚、朱宇彤外,还有李某、王某两人。此前,他们已经因玩忽职守罪被分别判刑。
■案件回放
农民虚开3.93亿税票
陈学军,1973年出生于浙江省临海市东洋镇项庄村,只有初中文化。
法院查明,1999年10月至2000年2月间,陈学军勾结海淀区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干部吴芝刚等人,骗购增值税发票后虚开2800余份,涉及税款共3.93亿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