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拟近期向广东省和国家申报盐田港区成为“保税港区”,使深圳迈向自由贸易港(自由港)的目标再进了一步。物流业界人士指出,如盐田保税港区计划一旦落实,料将吸引目前经香港出口的15%货源(约450万个标箱)转到深圳出口,香港的转口贸易优势将进一步弱化。
深圳今日举行首届深圳国际物流暨供应链管理博览会。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谢建民透露,市政府正在积极整理材料,以向广东省和国家申报盐田港区设保税港区。“若深圳成功申报,将成为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以及大连大窑湾之后,内地第四个保税港区。”
须具“区港联动”资格
谢建民指出,申报保税港区,需要该港口业已完成“区港联动”或具备申请“区港联动”资格,且对外贸易发达。保税港是指在“区港联动”的基础上,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出口加工区的政策覆盖到港区,实施区港一体化运作,在港航、贸易、物流、出口加工等方面实行更加便利开放的政策。
对此,深圳海关方面表示,深圳海关正在实行分类通关,即信任通关,信誉良好的企业,可以“提前申报、货到放行、事后递单”,加快深圳的海运通关速度。而深圳海运协会人士称,如果类似自贸港性质的深圳保税港区计划得中央批准,将可极大地改变目前港口传统、单一经营方式。可发展保税仓储、商品展示、包装、国际中转、国际配送和采购等高附加值业务,形成储供运销产业发展链。“这样,香港的自由贸易优势将进一步被弱化。”
2010年吞吐量将超香港
该人士说,深圳通过成立保税港区以及实施便捷通关,香港15%左右的货源,即450万标准箱,将转移到深圳。2005年香港的吞吐量为2,260万标箱,深圳则为1,620万标箱。而根据深圳市“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深圳港吞吐量将达到2,600万标箱,该数据并未包括保税港区带来的新货源,因此,到2010年,深圳港的吞吐量将超过3000万标箱,超过香港的吞吐量。
保税港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相关的税收和外汇管理政策。主要税收政策为:国外货物入港区保税;国内货物入港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港区内企业之间的货物交易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具备港口、物流、加工、展示四大功能,并可发展港口作业、中转、国际配送、国际采购、转口贸易、出口加工、展示七个方面业务,是具有自由港特征的特殊经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