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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权属确认 北京迈出物业税开征第一步

2006-11-24 8:41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屋普查,摸清房屋权属等情况。税务专家对此表示,这意味着北京真的迈出了物业税开征的第一步。

  搞清房屋权属最关键

  “迈出这一步对开征物业税来说,是最关键的第一步。”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

  院长刘桓教授表示,物业税开征的两个必备条件是对房屋权属的明晰和房屋价格的确认。目前,评估房屋价格的中介机构已经存在,北京开展的房屋普查又将解决掉另一个关键的难题——房屋权属问题。物业税开征俨然已经不是“纸上谈兵”,而是要动真格的了。物业税是指国家对于房屋所有者和承典(在一定时期内拥有)人所征收的财产类税收。物业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持有房屋的居民个人和房地产开发商。

  在全市房屋普查之前,全市所有无原值房屋已在今年4月被重新核定计税价值,亦庄等房屋产权比较明晰的地区也已基本实现对全部纳税人进行房屋、土地情况的登记。

  物业税不会马上开征

  不过,物业税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能迅速开征的。刘桓说,物业税真的要在北京动起来,除了明确房屋权属的复杂调查之外,还要经过设计方案、政策制定等环节,最终才能出台。而且,目前北京摸清房屋所有者“家底”的工作难度也很大。一些房屋被开发商转了好几道手,找到真正的“主人”需要时间。财政部科研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孙钢也表示,物业税开征的必要环节——房屋权属的普查是一项十分有难度的工作。例如,目前拆迁、待拆迁户的户籍关系比较混乱,政府部门要理出头绪就要费不少周折。

  炒房人难钻个税优惠空子

  全市房屋普查也给二手房交易涉及的税收堵了漏洞。“房屋权属一明确,炒房人再想拿第二套、第三套住房冒充惟一住房逃避个人所得税,肯定是没戏了。”刘桓教授表示。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中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由于现阶段部分个人房屋权属的不清晰,这一面向只有一套住房市民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被炒房人钻了空子。甭管是第几套房子都当第一套来卖,逃掉了应该交的个人所得税。等本市的房屋权属明晰后,炒房人握有几套住房税务部门都将“明镜”似的,炒房人想再蒙混过关可就没指望了。

知识小贴士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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