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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开征遗产税主 城区未成年房主增加

2006-11-4 10:54   重庆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税总局发布个人无偿赠与税收通知后,规避房屋假赠与的同时,对继承、遗嘱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也做了税收方面的规定。昨日,记者从主城区部分房交所获悉,购房者以未成年孩子名义登记的比例有所提高,最高的区达到3%.

  据介绍,今年8月,个税开征后,“未成年房主”比例开始逐步攀升。大渡口房交所负责人介绍,该区“未成年房主”目前达到3%的比例,九龙坡、南岸称,辖区也达到2%比例,与往年不到1%的比例相比,增加不少。

  钢运置业、中原地产等介绍,“未成年房主”有两种情况,一是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直接以未成年孩子名义登记、办证;二是办好了房地产权证的购房者,以所谓赠与或继承的形式,过户至其未成年孩子名下。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介绍,继承房产在出售环节征收个税,虽不属遗产税范畴,但继承房产再转让征税的政策明确后,将会凸显另一税收漏洞,就是以婴儿、未成年孩子名义购房的避税形式。税务专家预测,税务部门规范赠与、继承房产税收后,另一种避税形式——未成年房主今后将越来越多。

  为何要以未成年人名义登记房地产权证?九龙坡、大渡口、南岸等房交所分析,主要是房屋转让强征个税后,购房者担心酝酿了数年的遗产税会随之开征,希望减少今后的房屋过户、转让成本;其次,也有夫妻双方怕今后婚姻拉爆,引发不必要的扯皮,于是干脆让孩子当“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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