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12月1日前必须缴清欠税 海口开展清缴欠税工作

2006-11-25 10:40 人民网海南视窗 【 】【打印】【我要纠错

    24日上午,海口市国税局、公安局召开清缴欠税工作会议,对海口市欠税户进行最后动员,同时明确表示,如果拖欠税款不交,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今年以来,海口市的税收形势非常严峻,少部分纳税人欠缴税款,直接破坏了税收秩序。经统计,目前,海口市欠税较大的企业有68家,涉及行业主要有地产、医药行业、木材加工等。国税有关负责人指出,从即日起到12月1日期间,如果欠税企业能及时缴纳应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不予处罚,否则将依法立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