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明确表示,交通税费改革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授权,由国务院决定分步骤进行的,在燃油税没有出台前,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对此,人民网网友发表评论:
——交通税费改革的问题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对于违不违法的问题应该以已经颁布的法律条文为依据,以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解释才有说服力,否则将难以服众。
——养路费过路费既然是大部分用于公路维修,我建议制订道路质量标准法规,达不到标准的应该免收或少收过路费养路费,服务标准与收费相适应才对。
——法律制定了就应该执行。既然各地仍按照现行规定征收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那么我们就应该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