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今后火车票价有可能效仿民航的“机场建设费”概念,在票价中引入“铁路建设基金”。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就此事进行市场调研。(11月5日《成都商报》)
自从1992年开始征收机场建设费以来,社会各界围绕着“该不该收”这一话题,与民航总局展开了旷日持久的争辩与斗争。从源头上说,尽管大家都知道民航机场建设费是经国务院批准征收、专项用于民航机场建设的政府性基金,但对这一垄断形态下的市场产物早已忍无可忍———消费者为机场建设埋单,等于政府把应由航空公司担负的投资向乘客身上转嫁,是将消费者捆绑在霸王条款上,强迫大家掏腰包。
现在,火车票价也有可能效仿民航在票价中引入“铁路建设基金”,我以为,这是“铁老大”垄断意识的扩张,就像每年春运期间火车票涨价一样,根本无视民众利益,是把获利建立在增加乘客的“迁徙成本”之上。
而所谓“铁路建设缺钱”的收费理由,我看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各行各业其实都缺少建设资金,倘若以此类推,一系列的逻辑便都可以成立。比如:用电要缴电站建设费,乘轮船要缴码头建设费,看病要缴医院建设费,购物要缴商场建设费……我的天!要真这样,老百姓哪还有活路?
事实上,作为公共交通运营的铁路,大部分是由国家财政支出建设的,而国家财政来自税收,也就是说每个纳税人都对铁路建设做出了贡献,如果再另行向纳税人收取“铁路建设基金”,那就无异于是向纳税人重复征税,如此,于情于理于法都说不通。如果火车票里硬性收取“铁路建设基金”而获取垄断利益,就是在强迫纳税人为铁路建设“埋单”,从这个角度看,“铁路建设基金”有掠夺纳税人私有财产之嫌。
有消息说,由于我国现阶段机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很大,机场建设费近期不会取消(11月4日《北京晨报》)。看来,民众多年来期盼机场建设费成为历史名词的愿望再一次落空了。现在,“铁老大”也计划在票价中收取“建设费”,我感觉,这是想把乘客也当成了砧板上的“鱼肉”———任由他们宰割。往深里分析,将“铁路建设基金”提交发改委进行市场调研,铁路部门的目的不外乎是想通过政府部门发布行政法规,像收取机场建设费一样收取“铁路建设基金”,从而达到行政垄断目标。到那时,“铁老大”又可以说,不是我要收的,而是政府要收的。而结果是借政府力量获取垄断利益,至于政府的信誉和公信力是否受到损害,谁也不会顾及。
实际上,目前运营铁路利用政府的制度供给,通过垄断控制价格、禁止竞争进入等方式获取了巨大的既得利益,同时,垄断经营也导致绝大多数的消费者总是地处于被动而无奈接受“霸王条款”的境地。这对社会、对消费者是极大的不公平。鉴于此,我们呼吁《反垄断法》尽快出台,如果不从立法层面反击垄断势力的巧取豪夺,特别是行政垄断剥夺公共福利,牺牲广大民众利益的现象很难得到遏止,垄断行业总是会变本加厉地“打劫”民众。同样,出台包含反行政垄断的《反垄断法》,才能避免政府部门成为垄断行业的“枪手”,促使政府通过制度建设引进竞争机制,打破垄断格局,消费者才有望摆脱在利益博弈中被宰割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