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8日至19日,国家税务总局在江西南昌召开国家税务局系统巡视工作座谈会,总结三年来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研究进一步加强巡视工作的思路。总局巡视办和16个省(区、市)国家税务局的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中央巡视办的指导下,国税系统巡视工作起步早、行动快、成效突出,逐步走上了专职化、规范化轨道。三年来,总局坚持边组建、边巡视、边规范、边提高的思路,巡视工作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巡视干部队伍素质和巡视工作质量逐步提高。巡视工作的深入开展对于总局党组全面掌握省局领导班子情况,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各项税收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与会人员在回顾总结第一轮巡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巡视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进一步加强国税系统巡视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把握大局。要按照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开展巡视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特别要注意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到巡视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突出重点。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巡视工作暂行规定》,把对省局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巡视工作重点,把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关键环节和部位、税收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等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三是创新方法。要找准巡视工作的切入点,不断改进和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方法,拓宽接触群众的渠道,从发现的问题中找准制度和机制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从源头上预警防范。四是注重实效。要把有没有深入下去了解真实情况、会不会由表及里深层次分析问题、敢不敢坚持原则讲真话、能不能充分运用巡视成果解决问题、是不是与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作为检验巡视工作成效的标准。五是取得支持。要及时向中央巡视办请示报告国税系统巡视工作情况和有关问题,取得中央巡视办的指导和支持;加强与国税系统和总局机关有关司局的协调配合,及时解决巡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学习其他部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高国税系统巡视工作的水平。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要在总局党组的领导、中央巡视办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各级党组织赋予的巡视工作任务,不断把国税系统的巡视工作推向深入。
总局巡视工作办公室
200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