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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银行要求延长监管宽限期 仍能享受税收优惠

2006-11-23 13:33 北京晨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外资银行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在即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在上周颁布后,其实施细则近期也将出台。近日,银监会向部分外资银行下发了实施细则的讨论稿,以征求外资银行的意见。

    该人士透露,外资银行有一些现实困难,例如存款基础薄弱,吸收境内的存款不容易,很多外资银行在内地的分行严重依靠母行提供的资金运营,因此存贷比超过100%的大有人在。此外,许多分行在内地依赖母行带来的跨国企业客户,单一客户的贷款余额往往会超过10%上限。

    银监会曾表态称,将对存贷比和贷款集中度这两个问题设置宽限期,具体时间将在实施细则中公布。有外资银行人士称,即使是大中型的外资银行,要达到《条例》中的监管标准也需要三到五年的时间,小银行所需的时间会更长,因此希望实施细则能够对此有所考虑。

    此前银监会就《条例》草案征求意见时,外资银行的呼吁确实曾发生效果。《条例》草案拟取消外资银行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但颁布后的《条例》并不涉及这个问题,外资银行仍能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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