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三峡库区移民的企业,有望实行税费减免。日前,长江沿岸中心城市经济协调会第13次会议一致通过了进一步支持三峡库区发展的政策建议。
会议建议,参照国家鼓励企业吸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吸纳三峡库区移民就业的企业实行税费减免;设立三峡库区开发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三峡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建立三峡库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用于三峡库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建立移民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专项资金,对库区关闭破产和搬迁企业的失业职工,以及其他移民失业人员,实行社会保险补助。
据悉,此次会议建议将呈请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尽快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