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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对外正式签署税收协定共89个

2006-11-17 11:9 国家税务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税收协定谈签的总体情况

    为了执行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适应吸引外资、引进技术,发展经济技术的需要,1981年1月我国与日本国首开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谈判。截止目前为止,共对外正式签署89个税收协定,生效协定82个,与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一、已经生效的82个协定是(依签字顺序):

    日本,美国,法国,英国,比利时,德国,马来西亚,挪威,丹麦,新加坡,芬兰,加拿大,瑞典,新西兰,泰国,意大利,荷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澳大利亚,保加利亚,巴基斯坦,科威特,瑞士,塞浦路斯,西班牙,罗马尼亚,奥地利,巴西,蒙古,匈牙利,马耳他,阿联酋,卢森堡,韩国,俄罗斯,巴新,印度,毛里求斯,克罗地亚,白俄罗斯,斯洛文尼亚,以色列,越南,土耳其,乌克兰,亚美尼亚,牙买加,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乌兹别克,孟加拉,南斯拉夫,苏丹,马其顿,埃及,葡萄牙,爱沙尼亚,老挝,塞舌尔,菲律宾,爱尔兰,南非,巴巴多斯,摩尔多瓦,古巴,委内瑞拉,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阿曼,突尼斯,伊朗,巴林,吉尔吉斯,摩洛哥,斯里兰卡,特里尼达和多巴哥,阿尔巴尼亚,阿塞拜疆,格鲁吉亚,墨西哥。

    香港、澳门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均已经生效。

    二、已经正式签署但尚未生效的7个协定是(依签字顺序):

    卡塔尔国,尼泊尔,尼日利亚,希腊,文莱,沙特阿拉伯,阿尔及利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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