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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养路费征收在即 燃油税政策目前仍无消息

2006-11-7 16:43 芜湖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2006年接近年底,多年讨论的燃油税政策话题再次热起来,这个时候,2007年养路费的征收自然成为广大主关心的问题。记者昨天从芜湖市公路局了解到,燃油税政策目前仍无消息,明年的养路费照常征收。

  今年8月份,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一位副教授在媒体发表一篇质疑养路费的文章,认为违反“公路法”,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热烈讨论,此后引发了数起针对养路费的官司。这一连串的新闻事件增加了公众对燃油税政策的期待。本报去年9月22日曾以《众说纷纭燃油税,张望之中有担忧》为题,对江城各界对燃油税政策的态度作过报道,当时的情况是,出租车司机对燃油税政策出台给他们造成的影响表示担忧,而私家车主和汽车销售商则对燃油税的出台持欢迎态度,而有关部门表示,燃油税政策时机尚未成熟。交通部于日前专门发布通知,要求继续做好2007年养路费征收工作。信息表明,燃油税依旧搁浅。

  “燃油税政策何时出台得由国家制订,从目前来看,油价比较高,时机不成熟,一些问题也需要解决,比如,农业生产同样需要使用燃油,而这是不需要缴纳养路费的,如果执行燃油税政策,怎么办等等。”市公路局负责养路费征收的有关人员介绍说,明年的养路费征收政策没有改变,12月中旬从省交通厅领取2007年养路费票据样式,12月20日便可以开展养路费征收工作。根据省交通厅发布的相关通知,养路费征收计算机系统明年将进行升级,届时有望实现异地缴费,即车主可以在车辆所在地之外的另一地缴纳养路费,而不再局限于车籍所在地。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目前养路费征收的情况来看,不少车主对养路费的相关政策还不了解,一些车主甚至不知道车辆上路需要缴纳养路费,他们近期就曾发现一起新车上路1年却未缴纳养路费的事,结果车主不仅需要补缴,还被罚滞纳金。他介绍说,养路费实行的是每月月底前缴纳次月养路费,比如11月的养路费,必须在10月31日前办理缴纳手续,如果超过时限,必须按标准加收滞纳金,标准是每日加收欠款额的1%.养路费可以按月缴纳,也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全年一次性缴清。公路部门提醒,车辆所有人在领取行车证5日内,必须办理养路费登记入户,超时也须缴纳滞纳金。此外,车辆转籍、车辆过户以及车辆报废,都必须到公路部门登记备案,如不登记,将继续按照原方式缴纳养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