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嵌入式软件税收将变 政策将会有所松动

2006-11-20 8:41 东方网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部门对嵌入式软件的政策将有‘松动’”,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作司经济运行处处长高素梅17日在顺德举行的“2006年中国嵌入式系统年会”上如是透露。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是中国软件出口的主力。去年中国软件产品出口35.9亿美元,比上一年增长28.2%,其中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28.7亿美元,占79.9%,在中国软件出口增长28.2个百分点中拉动了22.5个百分点。2005年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企业的前十名中有六家是嵌入式软件企业。如华为、中兴是中国软硬件产品融合的最典型代表,它们的主营业务都是制造通信设备产品,企业员工约4000~7000人,而从事软件研发的人员均超过50%以上,所研发软件主要镶嵌在硬件产品中,而这些嵌入式软件基本都是企业自主研发的,且其软件部分的增值均超过硬件产品收入的30%以上,有的还达到50%以上。

    在与跨国软件公司还存在着相当大差距的情况下,高素梅说,中国软件企业要服务于硬件生产企业,“推进‘软硬融合’,才能做大做强”。不过,由于中国缺乏对嵌入式系统软件的计算标准,为了避免出口退税流失,2005年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取消了嵌入式软件增值税退税的政策。这一政策的调整挫伤了嵌入式软件企业的积极性。

    高素梅透露,今年年初信产部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研究出了一套嵌入式系统软件的计算方法。经过信产部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明年嵌入式软件的出口退税政策将会有所调整。

相关热词: 软件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