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上周五,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在“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颁奖典礼”上表示,建设部等部委正研究收取住房“保有环节”税费的问题,以此引导对中小套型住宅的消费。
此前,是否开征以物业税为代表的保有环节税费一直在争论中。在年中召开的物业税改革国际研讨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了第二期物业税改革研究成果,并建议中国政府在2008年左右开征物业税。而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房产持有环节的税收短时期内还无法实行,主要原因是我国一部分房改房的产权没有落实清楚。
刘志峰还透露,目前建设部正在编制“90平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设计要点”和“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标准设计”。刘志峰明确表示,“我国目前的住宅主导户型应该是90平方米以下。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住宅要成为社会主流产品。这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水平的。”他说,相关部门将利用税收、金融和土地政策等多种手段,鼓励开发中小户型住宅,保障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宅的有效供应,并积极引导购买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
主持人:
2006年调控金牌一道道,但国家统计局11月的数据显示,我国房地产景气同比继续上升3.23%.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住宅市场税收等配套政策不到位以及开发商存在的贪大求阔等是根本原因。
据媒体报道,权威人士16日严厉批评了当前住宅建设和消费中的“贪大求阔”现象,并表示将采取多种手段尽快扭转这一现象,促使中小套型住宅成为社会“主流产品”。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明确表示,改善住房供应机构,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给,不仅仅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问题,也是我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短缺的必然选择。
那么,这个政策真能很快实施吗?会不会像燃油税一样成为一个理论上完全可以实施但迟迟出不来的东西呢?并且,通过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真能够实现中国房价的下降吗?
大众评判台
励俊:一次性征收更有效
对大户型征收保有环节税就如征收奢侈税一样,我觉得很合理,也是件好事,并且对扩大税基、加强高收入人群的税收征管都有好处,希望能尽快出台。不过我建议是一次性收税,根据套内面积、总价等收取,毕竟保有税改不等同利息税,要不然效果不会理想。
宋先生:治标不治本,地产暴利事实依然存在
建设部此举的目的无非是希望今天的房地产市场以小户型为主。一来可以降低房产的总价,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二来也可以符合中国人多地少、资源相对短缺的国情。但是这样顶多只能起到打压总价的作用,其实每平方的单价依然会居高不下,那么房地产暴利的事实仍然存在,消费者依然是为这种暴利埋单的人,治标不治本。
林小姐:下有对策
房产持有环节征税在一定程度上应该可以抑制金融资本过多地投入房产,也会有利于小户型的开发使用。但市场始终有需求,开发商也总有办法应对,就像“70%、90平米”的要求,可以通过两套小户型打通成一套实现大面积的需求。同时,房价也并不会简单地因为使用成本增加而下跌。
何涛:让大家有舒服实用的住房才是政府的首要责任
对面积偏大的住房征收保有环节税,我举双手赞成,但这个偏大的尺度到底是多少呢?在住房面积的算法上,中国与国外的并不相同,国内是按套外面积算,一般会增加20%左右的公摊,而国外则不同,算的是套内面积。相比下来,国内号称百多平米的房子,在国外也不过就是七八十平米,而这样的面积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仅仅是够用而已,根本谈不上奢侈。如此讲来,政府更多的责任不在于如何让总房价下降,而是如何让老百姓在能力范围内住得实用、住得舒服。
梅林:要考虑对购自住房者构成的负面影响
从理论上讲,开征包括保有环节税在内的房地产税可以起到抑制投机的作用,但我们也要考虑到其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开征保有环节税,势必会增加购房居民的税收负担,尤其是对那些准备购买自住房的购房者来说肯定会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
曹中铭:并不切实有效
通过保有环节征税来抑制房价,并不是一个切实有效的方法,关键是税率是多少。而在我所在的中等城市中,“贪大求阔”已成一大趋势,购房者为了住得舒服,并不会在乎那一点点的费用。
◆业界反响
征收物业税将影响大房型销售
卫明不动产智库的负责人蔡为民认为,征收营业税有对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区分,国家鼓励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开发和消费,不干预90-140平方米房型的开发和购买,但是对140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开发和销售却是一直持抑制态度。因此,政府很有可能出台一政策,控制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的销售。
他同时指出,对大房型征收物业税,并不会完全抑制购房者的自住需求。一些有大房型住宅需求的购房者,也不会因为物业税的出台,而购买两套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因为,两套90平方米以内的户型合并,并不比一套140平方米的户型来得舒适。同时,购买两套9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也会比购买一套140平方米以上大户型花费更多。
与蔡为民的观点相反,上海合生创展常务总经理贺大川表示,对140平方米以上户型征收物业税,将影响大户型住宅的销售。他表示,时下购买第二套住宅的购房者不在少数,物业税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他们的消费需要。
根据网上房地产显示,合生创展开发的新江湾城中不乏复式等大面积房型。房地产分析师指出,这一类户型卖得相当好,客户均是一些二次置业的改善性需求的自住者,如果出台物业税,向购买大面积房型的房屋产权人征税,可能会影响这部分客户置业。杨羚强
◆专家观点
政策能否尽快实施并不乐观
陈晟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分院副院长
首先我认为如果征收物业税肯定对房价的降低是有好处的,但保有环节征税在一开始进入到程序的时候肯定会有一个周期,应该不太会很快出台。我个人认为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出台。认证过程、立法过程相对会有一个周期,我估计至少要在2008年以后。保有环节征税除非有什么别的办法,我认为物业税的正式出台会有难度。
总体上说,我认为这是一条不错的政策,国外在房地产的政策操作上也是如此,保有环节征税也包含备受争论的物业税,“拥有的资源越多,交的税也就越多”,从资源的角度出发,这不无道理。征收物业税肯定会对房价的降低有好处,并且保有环节征税也是对市场上“贪大求阔”现象的强有力抑制。毕竟,这也符合我国房地产政策的发展方向。
根据国际经验,房地产一般采取市场化供应与保障供应分开的方式,但是保障体系这一部分绝对不能有政策缺失,保障体系应该由政府来主导,而我国在保障体系部分还有待加强,这里的加强不光是需要政策方面,比如廉租屋的进度与退出的政策,还需要有思想观念的推广与提供,要让广大消费者持有“能买则买,能租则租”的观念,保障体系在这里理应起到当仁不让的作用。
我认为,政府在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已经明确了方向,就是要控制房价的涨幅,而且整个执行政策的层面也非常清晰,但缺少执行力度的强化。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这些政策理解为对房价的打压,没有一条政策是不准房价上涨,只要房价的涨幅同GDP的发展周期以及增幅同步的都属于正常现象。而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控制涨幅,绝不是打压。因为这里面有两个坚定不移的要求,房地产的租房与住房行业拉动内需的方向毫不动摇、房地产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要求坚定不移。这两个坚定不移的要求适合所有的城市,但中国的市场特别大,上海、北京、深圳这些城市的城市化进程超过80%,而二线城市的城市化进程则在40%到60%之间,不同的城市要区别对待,市场的反馈不同,调控也需有选择地执行。
总之,政策当然是好政策,但我对此政策能否尽快实施并不乐观,毕竟这里面涉及了太多复杂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一两句话就能讲清楚。首先是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问题,我国由于房屋的产权有公房、央产房、安居房等多种,产权复杂,所以具体征收的时间难以敲定。况且,此政策的认证、立法过程相对会有一个过程,一般会经历认证、消化、实践这几个步骤,还有税改费之类的问题要解决。
只是时间问题
刘福元 律师
从长远看,随着商品房大量竣工、销售,国家通过房地产交易环节收取的税收将会越来越少,为了保证财政支出需要,国家未来一定会出台住房保有住宅环节的税费,物业税的征收只是时间的早晚问题。而国家为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探索全面征收物业税的可行性,税务部门也的确存在着对大面积豪宅征收物业税的可能性。
征收物业税存在物业价值评估、持有人抵制、征税对象和征税依据的确定等多个难点。其中,数物业价值的评估工作量最大、难度最高。他表示,不同于营业税、契税等房地产交易环节税,可以通过房屋的交易金额确定,物业税需要房地产部门评估房屋价格,而后才能确定征税依据。
此外,征收对象的确定也是难点。部分贫困人群也有可能拥有较大面积住房,对于这一类人群是否应给予免税政策是个问题。另外,房屋持有人也会对物业税征收持抵触情绪。
由于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所以也有人认为目前的房地产产权并不完整。对并不完整的房屋产权收税,可能不符合现有法理。在征收物业税的同时,国家也有可能对房屋的产权性质作一些微调,以使征收对象拥有的房屋所有权为完整的产权。如一旦征缴物业税,也就意味着国家认同了业主对房屋产权的持有,确保了其拥有房屋产权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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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小贴士
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
报载:“物业税开征”将率先在北京试点,上海、南京、广东的试点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紧随其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