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两税合并”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已经于12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首次审议,人大常委以绝对优势的票数通过初审,决定在今年3月的时候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如果通过审议,新的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正式实行。届时内外资企业将真正面临公平的竞争环境。鉴于政策的连续性,新的税法给外资企业规定了5年的过度期限。新华社之前发表评论称:“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已势在必行”,为之前此起彼伏的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否应该统一的争论“一锤定音”。
企业所得税草案本要经过三次审议,最终只在12月一次
关于两税合并的事情已经研究了将近13年,从94年税改至今,两税合并的问题一直是学术界和官方研究的重要课题,需要统一的点已经十分明朗。
两税合并是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关于税制改革的重要改革,涉及的面也最大,产生的影响也最大,因此人们的担心也最重,各个利益集团的讨价还价也自然而然的更为激烈。本来按照人大立法的目标,两税合并的草案原本是要在八月份的人大常委会初审的,由于各利益集团的争论仍旧没有平息下来,草案没有在人大审议,甚至没有进入预先的讨论议程。接下来,10月份的审议依然没有进入人大常委会审议,于是媒体再次关注12月份的审议,依旧对审议充满希望,随着12月的临近,媒体又一次紧张起来。在悬念中,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初审议案,并建议提交07年3月份的全国人大继续审议通过。至此,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的风波暂时告一段落。人们在期待着全国人大能够顺利通过新的所得税法,实现两税合并。
从提交人大常委会初审的艰难看,两税合并对我国的企业带来的冲击还是相当大的,各利益集团在焦点问题上毫不让步,尽管专家一次次的表示关键的问题已经取得了一致意见,但我们看到的仍然是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在艰难中缓慢前行。今年三月份能否通过人大的审议通过呢?这样问题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
理论上存在可能性,实际中通过的可能性有多大
两税合并需要调整的点很多,比如实行法人所得税,内外资统一的所得税法;税前扣除的统一,包括税前工资扣除,捐赠的扣除和广告费等费用的扣除的统一;税率的统一,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24%-28%的所得税率,取消针对外资的优惠税率;税收优惠的统一,取消针对外资的普遍优惠,税收优惠将转向行业优惠和产业优惠为主,适当想间接优惠过渡;所得税实行缓冲期的确定,大概确定是在5年左右。这些问题已经在学术界基本达成共识,而在实际运行中,各个利益集团却意见相当不统一。
比如在税收优惠方面,争论也是最激烈的点之一,东部地区为既得利益者,尽管市场,要素等各方面条件比较完善,不想失去锦上添花的税收优惠政策,反对意见很大;西部地区目前处于发展的初期,需要资金进入,尤其是外资的引入,那么对外资的税收优惠对于外资吸引力来讲相对于东部地区重要的多,因此反对意见也很大;剩下的中部地区态度比较中立,本身经济发展状况不错,对于外资没有太大的敏感度,本身经济也具有比较大的活力,因此对税收优惠的改变反对意见不是很大,但由于中部地区发展程度存在较大的差异,意见也不是很统一。
另外主管招商引资的商务部是反对意见的领军者,尽管目前税收优惠已经不是吸引外资流入的主要方面,但对取消税收优惠依然意见很大;事实上的状况是,税收优惠已经成了很多外资避税的重要途径,很多企业也因为这个因素来华设厂,所以从这个方面讲,有漏洞的存在也是我们“吸引”外资的工具,那么漏洞被堵上了,外资一定会受到影响。近来听说商务部已经不是反对意见的领军者了,事实究竟如何,笔者不敢确定。
两税合并是势在必行的,这从政府毅然改革的态度上就可以看出来,但在能否迅速推进上,笔者还是有很大的忧虑。从国税总局出台企业税前工资扣除提高的文件上,我们已经嗅到了出台的巨大悬念,不像媒体说的那样,文件的出台已经为两税合并做好必要的准备,恰恰相反的是文件在这个敏感期出台恰恰预示了“两税合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实行法人所得税上讲,税前扣除要统一,那么必然是内资向外资靠拢,这样改革难度会比外资向内资小很多,那么据实扣除是肯定的,那税总实行1600的税前扣除标准是什么意思呢?合理的解释是只能是税总从减少改革带来的减收效应出发,分阶段消化两税合并带来的财政减收,也可以从财政稳定增长方面减少改革的难度。这已经说明了改革虽然是要在“十一五”之间完成,但不会是在开局之年。
两税合并的改革推进需要政府的行政强势干预
中国的很多改革都牵扯到政府很多部门的利益,比如燃油税改革,涉及到交通部门,石油部门,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的利益格局,如果没有强势的行政干预,没有自上而下的对改革的保驾护航,改革是很难推进的。另外是对于房地产市场的整素,由于政府对资源权利的独揽,造成了寻租的大量存在,从而形成了政府间接干预经济的场面,虽然表面上做到了“有进有退”,却在地下又形成了更为复杂的利益关系。那么对于这样的改革凭借市场化的是手段是解不开这样的利益格局的,除非像韩国房价调控不成建设部长下台一样,我们国家也需要这样强势的行政干预,政府以坚强的决心和责任感下力气推进改革。可是这样的改革能做到吗?到我们的两税合并,我们的政府能做到吗?笔者表示怀疑。
两税合并给笔者的感觉是魄力有余,胆识不足,没有推进改革的强力支持。尽管学术界已经在改革的关键点上没有多少分歧,各利益集团却始终不作任何的让步。从我国燃油税改革来看,部门利益的阻碍已经很明显。最近有报道称,世界银行建议中国开征燃油税,汽油每公升的价格将涨为06年水平的三倍,基本是在15元/升的水平。很多媒体评论说世界银行的言论完全是强盗逻辑。笔者也同意这样说法。中国虽然有900亿之巨的养路费等收入,这部分收入也不是全部要在油价中体现,石油部门在垄断利益上同样要做一些让步,那么油价不可能上升到15元/升以上的水平。而且油价还没有考虑资源税和消费税的空间,大概和国际油价水平不相上下是比较可行的做法。那么落实这样的效果,需要有政府的强势干预,政府如果有决心通过燃油税,就应该做出一个合理的姿态出来。这样的干预同样适用在企业所得税法的审议。
那么未来改革怎么推进呢?一个可行的办法是税总逐步出台文件统一两税合并的改革点,比如税收优惠中,逐步把税收优惠由现在的对外资的普惠转向产业优惠和行业优惠等,通过这样的文件出台,把改革的困难化整为零,步步为营,只是在时间上我们要作好思想准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