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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通过常委会初审 明年将提交人大审议

2006-12-29 17:16 中国新闻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来源:中国网)

  中国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今天下午表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后财政会减收,但在财政承受的范围之内,也不会影响其他的改革。

  刚刚闭幕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155票赞成,1票弃权高票决定,将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今天下午举行新闻发布会。

  史耀斌说,这次企业所得税法草案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名义是从33%降到25%,而且还保留扩大了一部分优惠政策,据测算如果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以后,按照当时的经济增长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收入的预算情况,肯定会减收的。

  他说:“至于减收多少,只是一种测算的情况。而且根据今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哪一年实施,所以我很难讲出具体的数字来,但是减收是肯定的,规模的大小?我们初步测算是可以在财政承受的范围之内,但是因为人大还没有决定是哪一年实施,而且还没有最终通过,所以我们很难给出一个非常准确的数字。”

  史耀斌指出,任何一项改革都需要花钱的,特别是医疗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等等,但是实际上这个问题可以从两点来考虑。第一,所得税两法合并也是一项改革,这项改革本身也要花钱,所以财政减收的这部分钱也是改革的一项成本,和其他的改革是一样的。第二,企业所得税改革两法合并,它的最主要目的还是要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这个税法实施以后,它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的发展、企业效益的提高。尽管在一两年、两三年之内对财政有影响,但是过两、三年之后,财政收入将会比以前有更快可持续的增长。

  史耀斌认为,不会影响到其他改革的进程。其他的改革进程还会照样进行,国家也会安排一定的支出或者一定的政策去支持,而且企业所得税改革里也有一部分因素是和其他改革所配套的,是支持其他改革发展的。从这点来讲,时机是好的、合适的,另外也不会影响其他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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