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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国税税收专项检查补收税款2.44亿元

2006-12-17 14:23 广西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全区国税系统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突出对涉税大要案件的查处。在今年税收专项检查中,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全区共检查233户,查出有问题户数55户,移送公安机关5户,查补税款4143.63万元;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及用废企业全区共检查220户,查出有问题户数40户,移送公安机关3户,查补税收279.81万元;制糖企业已查结22户企业,查出有问题户18户,移送公安机关1户,查补税款4296.17万元;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企业已查结56户,查出有问题户50户,移送司法机关3户,查补税款2235.35万元;电力行业、石油化工行业的检查目前正在加紧结案中。

  2006年全区国税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突破了一批涉税大案要案。东兴市某公司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进行抵扣税款案,查出该公司从深圳取得伪造的由深圳文锦渡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132份,价税合计14024.86万元,并进行了抵扣,偷税2010.08万元;南宁市4户建筑材料公司开具假发票案,查出这4户企业共开出假发票119份,涉案金额合计8900多万元;柳州市13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76份,金额22268.49万元,税额3077.94万元,涉及全国14省、市的46户企业。这批大案的查处,为我区的经济建设摘除了一批“税收毒瘤”。

  为确保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成效,自治区国税局成立了以稽查局为主,税政、征管、法规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税收专项检查领导机构,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财政、地税、工商、审计、统计等单位和部门的联系,形成税收专项检查合力,编织严密的社会协税护税网络。为提高稽查人员的实战技能,自治区国税局举办了两期稽查业务培训班,对各市、县(区)300多名稽查局局长和业务骨干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有关财会知识、税收政策及偷漏税主要手法进行了专门讲解。

  在2006年税收专项检查中,全体国税检查人员通过全区国税计算机联网系统,应用广西国税综合征管软件,对所有检查对象的生产经营情况及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等基础资料进行收集、对比、分析、筛选,从中发现疑点,打开检查缺口,以“行必责实”的工作作风奋战在检查一线,与涉税违法分子斗智斗勇,为建设和谐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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