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改革开放以来,外国资本大量涌入中国,对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近年来,一些外资企业通过各种手段逃避中国税收。而中国反避税工作起步较晚,经验欠缺,至今还没有正式公布过一家因避税而被查处的跨国公司的名字。
据悉,反避税中所指的“税”,主要指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另外也指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流转税。而外资企业的避税手法可谓花样翻新、名目繁多:
——制造亏损假象,延迟政策避税。目前按照有关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的优惠政策,企业在成立之初,往往利润微薄,为了达到税收优惠最大化,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在前几年经营中通过制造账面亏损来达到延迟减、免税年度的目的。
——转移商品定价避税。转移定价是跨国企业转移利润的主要手法。南方某市一家中外合作企业成立于1998年,外方以设备投资进行合作,并附加产品外销专营条款,不求利润回报,长期以来,使得该企业产品外销一直控制在外方手中,将利润转移到低价出口商品中获得。
——缩减利润避税。“两免三减”的税收政策优惠只适用于生产型企业,房地产企业不在优惠政策范畴。但是大量外商投资的房地产企业为达到少缴税的目的,采取真假售房合同方式减少营业额,与购房者以真实价格签订的合同进行交易,然后再做一份售价较低的假合同应付税务部门检查,以此达到避税目的。
——虚报成本避税。金融管理部门调查发现,部分外商投资企业通过非法手段,欺诈性地逃避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江西某地一家外资企业2004年将评估价较高的网站等无形资产投入公司,造成业务成本加大,该年亏损额达到240多万元,形成重大避税嫌疑。
中国的反避税工作,基本上是随着中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过反复论证、摸索、立法而逐步开展起来的。但由于中国这项工作起步较晚,与国际上的差距还是存在的。据记者查阅,至今为止,还未见有正式公布过一家因避税而被查处的跨国公司的名字。
苏州日本电波工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小林敏夫表示,对于外资企业出现“越亏损越投资”的现象,中国政府不应该坐视这种现象的出现,应该追查到底,因为在日本也绝不允许发生这样的事。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做出判断,一家正常的企业不可能几年一直亏损却累加投资。
浙江大学欧洲研究中心主任李金珊博士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一方面中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较多,特别是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两免三减”优惠政策,容易被外商加以利用,通过亏损来达到推迟获利年度等等;另一方面则是中国的税收管理能力与效力问题,税源难以有效监控。
当前中国打击外资逃避税款的主要做法是补交税款,重罚不多。这导致很多外资企业存在侥幸心理,能逃税就逃税,被发现后大不了把税款补交上。由于违规成本低,所以不少外资企业明目张胆地把逃税作为盈利的重要手段,损害中国的国家利益。
一位从事反避税工作的税务干部表示,在某些地方政府看来,招商引资重于税收流失,外企越多政绩越大。有的地方政府官员认为,税务部门反避税会搞得企业人心惶惶,破坏投资的软环境。有的被调查企业则充分利用了地方政府的这种心理,到地方政府告税务部门的状;有的甚至扬言如果不停止调查,就要到其它地区投资。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会作出让步,税务部门对此有时也是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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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的避税手法:
制造亏损假象,延迟政策避税
转移商品定价避税
缩减利润避税
虚报成本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