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美等西方国家里,只要和税扯上关系的事和人就会成为吵翻天的话题。任何关于税基、税率的改革,哪怕是试探性的提议,都会在选民和政客中引起波澜。减税是布什两
次参选总统的核心战略;日本新首相安倍晋三上任后的第一个考验就是能否实现自己的诺言,将消费税的税率从5%提高到10%.
中国的情况也开始与西方有了某种相似性。国家税务总局似乎一夜之间成了媒体的宠儿,人们关注的中心。其一举一动,大到税法的修改,小到对“所得”的定义等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在过去的一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的税收政策发生了若干重大变化:对地位日趋重要、影响越来越大的“个人所得税”,有两项重大的改革:将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从每月的800元提高到每月的1600元;规定高收入的纳税人自动申报。而在实施中共中央规划的“统一各类企业的税收制度”方面,也拟订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合并方案,即 “两税”合并的改革。对主力税种“增值税”,政府在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始试点将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
这些变化对于利益各方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个税改革:起征点提高富人收益更多
工资、薪水项目下的费用扣除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谁受益了?
原则上说,新增加的800元费用扣除使所有的纳税人都受益。问题是:谁收益最多?这个问题不难回答。你工资薪金越高、日常开支越少,你收益就越高。各个收入阶层从这一改革的收益可以从下图中看到。一个明显的趋势就是,收入越高者,得到的好处越多。如果你的收入不到800元,我暂且将你归为穷人,改革不会给你带来任何好处。如果你的收入1000元,你比以前少缴税10元。如果你一个月收入一万块,你是一个富人,每个月就能少交140块。
年所得超过12万的申报制,能起作用吗?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12月8日发布《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将纳税人工资、薪金等11项所得的总和定义为个人“年所得”。这一办法还要求年所得12万以上的纳税人,需申报各项所得的年所得额、应纳税额等信息。
作为对舆论压力的反应,也为了增加税收收入,第一个将目标对准高收入者的规则出现了。但是,要求年所得超过12万就必须申报,这个做法管用吗?
这个做法成功与否要看高收入者的选择。报或不报,报多少?这取决于他们避税的预期收益和预期成本。申报,要交税;不报,一旦查实,将面临交纳若干倍的罚款的处罚。和以前相比,不申报,因而少缴税的预期成本上升了。
但如此同时,做良民的成本也上升了:将每一笔收入都做好记录,按要求归类报告,填写报表等。这都是成本。良民还有其他成本。任何人,只要填表、申报,信息就可能被滥用。进了税务局的名单,可能成为税务局下次的目标。这还不是最要紧的,如果绑匪得到这种信息,危险就大了。
申报和不申报的成本都上升了,政策的净效果就难以确定。如果后者的成本大于前者,民众就不会申报。我预计申报的民众不会多。民众不报,税务局就处罚,但这个“威胁”不太起作用。首先,民众会采取措施去“抵消”税务局行为的后果。我们的税制还没有到严密无缝的地步。
更为重要的,税务局手中的牌不多,没有什么手段去查。财长金人庆在2003年接受采访时候透露:在2002年1月至8月,税务机关查处个人所得税案件累计10.36万件,查补税款16.02亿元。考虑到费用,税务机关的查税这个“投资”就不很划算。
总之,这项新的政策前景不明。如果个人所得税在收入中所占比重持续上升,政府在个人所得税上面“投资”的回报率上升。一如政府搞了个“金税工程”去保护她在增值税方面的收入,搞一个全面监控个人、家庭收入的“银税工程”有可能成为政府的选择。
两税合一: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两税合并的讨论中,一种意见认为,中国的税率太高,应该调整。中国的内资所得税为33%,外资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5%.和国际上其他重要的经济体相比,前者处于一个中间水平,后者则是一个较低的水平。从下表中可以看出,美国和日本的税率都高过40%,OECD国家所得税的平均税率为28.5%.就竞争FDI而言,中国外资所得税的税率连印度33.66%的一半都不到。比越南和马来西亚的28%,新加坡的20%都低。因此,即便按照财政部的计划,将内外资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依然是比较低的。
在两税合并的讨论中,另一个较大的嗓门是:两税合并,将外资企业所得税提高会危及中国吸引FDI.其实,FDI 和公司所得税之间并不存在相关关系。下图是将KPMG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和FDI流入量放在一起。不难发现,FDI流入量和公司所得税税率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相关关系。税率较低的国家中,只有中国的FDI值较大,而韩国、马来西亚、越南等国,尽管税率较低,但外资引入水平相对较低。与此相反,尽管英国、美国的税率较高,仍然吸引了大量的外资。美国的例子尤其明显。该国的所得税税率高达40%,其外资水平仍然雄视天下,无人能及。另一方面,中国有着较低的税率和较高的FDI流入量。而这显然可以从中国市场的规模、低廉的劳动成本,良好的基础设施等经济的基本面来解释。
至于增值税转型试点,到目前为止,对这一试点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政府税收的减少和通货膨胀担忧。增值税从生产型转向消费型,加大了抵扣,无疑会减少政府的收入。不过,由此引起的收入下降,规模不大,政府完全能够消化。而对转型引发通货膨胀影响的担心,更无必要。首先,转型降低了投资的成本,因而提高了投资的收益率。因此,转型会刺激投资。但投资增加效应的大小尚难确定。更为重要的是,通货膨胀从来都不应该是税务部门的事情,否则要央行干吗?要知道,和税务部门相比,央行对付通货膨胀的武器更强大。
我们相信,在接下来的2007年里,税改的步伐不会停止。增值税转型从试点推向全国将不会有太大的争议,两税合一将不可避免。我们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有更大的进展,比如向综合申报制过渡。
与此同时,我们也期待一个“便宜”税制的出现。为此,我们需要重组税收征管体系。我们应该将征管体系和行政体系分离,以充分利用税收征管中的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 建立一个“便宜”的税制,还必须考虑纳税成本,因而简化的税法条文,稳定的税收规则等都是我们期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