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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将受益于两法合并 险企所得税税率降了

2006-12-14 11:7 金融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前不久召开的财政部全国税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强调,近期我国要积极推进“两法合并”、增值税改革、物业税、燃油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六大税制改革。对此,澳洲会计师公会(2004/2005)北京委员会会长、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展伟近日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两法”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税率会从33%降低到25%至27%,对于服务业而言,这次所得税改革是减税而非增税,银行、保险、物流、交通等服务业恰恰是未来十年中国将重点发展的行业,尽管对保险业不会有特殊行业优惠政策,但国内保险企业整个所得税税率降了,这是个好消息。

  李展伟说,“两法合并”已谈了很多年,到现在许多方面已比较成熟。人们预测,12月份它将进行全国人大的第一次审议,有可能一次通过。尽管法律、理论上需要经过三次以上审议,但大家都认为一次通过没有什么悬念,2008年1月份“两法合并”将正式实施。李展伟介绍,当“两法合并”在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后,对现有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就会逐步取消,所以很多企业都在积极准备,抓紧最后的两三个月享受优惠的机会。

  “‘两法合并’的一大趋势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大调整:更多的由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由过去的区域优惠为主,转为产业优惠为主,在一定程度上兼顾区域,使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产业政策。”李展伟进一步解释道,以前是生产型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现在享受优惠的企业也基本确定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及煤矿安全设备等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方面。他认为,目前的草案考虑到了中国的具体情况。此外,是坚持间接优惠为主,直接优惠为辅。直接优惠包括直接定期、定额减免税和适用低税率等方式,间接优惠则包括亏损结转、投资抵免、加速折旧、专项扣除、税前列支等方面。“两法合并”通过以后,不管是内资企业还是外商投资企业,都会得到平等待遇,这也是国民待遇方面的重点。

  对税制改革涉及的转移定价问题,李展伟表示,转移定价不仅包括跨国企业对海外关联企业的交易,也包括国内同样的关联企业。在不同地区,根据税负的不同,转移定价会产生避税的嫌疑,所以一直有媒体、官员、企业对转移定价的发展有一些顾虑。很多国家对转移定价都有比较清楚的明文规定,中国虽然没有公布,但我们已经看过初稿,有些政府官员也认同现在是有关转移定价出文的时期。但李展伟也认为,目前转移定价还未通过,是因为从公平性上考虑。所以目前争议性最大的,是对于政府推出新规的年限到底是多少,如果企业规模没有达到一定程度,能否有其他方式替代,这是转移定价出台的主要障碍。

  为了分享最后的税收优惠晚餐,很多企业想赶在明年3月前开办,对此李展伟认为,如果企业是非生产型企业,或本身不享受税收优惠,没有必要赶。反而,新税法出台后,税率降低,企业受益更多。那么,保险业发展是否该享有税优政策?李展伟表示,从国际经验看,一般来说税收优惠对保险业没有特别的照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鼓励,但鼓励不一定代表有优惠。“中国在未来几年内将会继续完善税制,会出台一系列新的规定和政策。我们希望能在税制发展和新出台政策方面,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一些有利于改革的建议。”李展伟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