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12月1日开征土地增值税影响,11月本市二手房成交量再度攀高。有数据显示:11月本市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了8000套,达到了8400余套,比10月成交量上涨了7.6%,其中,仅仅下半月成交量就达到了5000套。
综合中大恒基、21世纪不动产和鑫尊置地等经纪公司最新的11月份二手房成交报告,
11月本市二手房成交量突破了8000套,达到了8400余套,比10月成交量上涨了7.6%。仅仅下半月成交量就达到了5000套,而总房源供应量本月因为土地增值税的影响上涨了12.6%。下半月成交量的陡增,与土地增值税12月1日的开征密不可分,其效果是使得前期投资者开始退市。而再上市公房目前受市场追捧程度有所提高,据中大恒基市场部调查显示,目前5年-10年的低税再上市公房房源的供求比已经突破1∶10.
另外,11月份的二手房成交量相比10月上涨7.6%。其中公有住房相比10月份上涨了5.3%。区域主要集中在老城区以及部分传统交易热点区域,如安贞、公主坟、团结湖、阜成门等区域。专业人士指出,二手公房成交量相比10月的再度上涨,与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有直接关系。同时,5年内再上市商品房相比10月份上涨了8.2%。
本应该渐渐进入淡季的11月份的二手房市场,却因土地增值税征收而温度不减。不过,此次升温仅是暂时的,随着土地增值税的正式开征,以及对于不会再有新政策出台的预测,12月本市二手房成交量必然会回归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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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开征12年
笔者从复旦大学国际税法教授陆志安处得知,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增值性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于1995年1月27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国开征土地增值税,房地产的卖出的价格扣除买入的价格以及合理的费用后,按照30%至60%的税率征收。至今已十二年。详细进入>>>
知识小贴士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国家为了规范土地和房地产交易秩序,调节土地增值收益而采取的一项税收调节措施。我国于1994年颁布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之后又出台了《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即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作为个人所购房产,如果仅作为居住使用,就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只有再转让、经营此房并获得相当标准以上增值收入时,才有必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具体规定请按照最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