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对大面积住房征收保有税已经提上日程。但是如果仔细想来,征收保有税的构想难免有定性错位之嫌。
住房是固定资产,汽车是消费品,而在国内的CPI统计过程中,都把住房与汽车混同定义为“大宗消费品”。于是,居民住90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就成了奢侈性消费,类似“奢侈税”之类的新税种似乎就成了遏制人们“超前消费”的良方。
事实果真如此吗?所谓的梯级税率并不是万能的。就如同目前水价改革中的累进税,本意虽然是“杀富济贫”,结果却成了“杀贫济富”——有钱的人根本不在乎那点多出的水钱,照样“浪费”不误。而穷人开始为节节上升的水价发愁。
在房地产领域,这种情况更加明显。炒家不会因为保有税的出现而放弃投机行为,保有税随年限增长而累进的税赋影响不了他们的短期出清行为。住得起别墅的富豪也不会就此搬到平房,倒霉的可能只是为了让一家人稍微住得宽敞些而勒紧裤腰带的普通民众。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北京郊区买140平方米房子的钱,在市中心可能连70平方米的房子都买不到。对在市区花80万元买的90平方米的房子不征税费, 却要对在郊区花50万元买的140平米的房子征税费, 这样只按房屋面积征保有税合理吗? 对一二口人住90平方米房子的不征保有税, 却对五口人住150平方米房子的征保有税, 这样也合理吗?
这些事例证伪了保有税的现实合理性。其实经济学有“效益背反”一说,“效益背反”指的是若干功能要素之间存在着损益的矛盾,即某一个功能要素的优化和利益发生的同时,必然会存在另一个或另几个功能要素的利益损失,反之也如此。这是一种此涨彼消、此盈彼亏的现象。保有税看似瞄准的是投机者和富人,但由于税赋的覆盖面广泛,因此不可避免地牵动其他环节的变化——比如政府采取各种手段逼迫房地产商多开发小户型,反而造成小户型的价格上涨,因为大家购买不到更大一些面积的房子,结果抬高了小户型的市场需求。保有税会加速房产领域的两极分化现象,有钱人会继续享受豪宅,而中低收入购房者拥挤在单一供给的小户型领域,利益更加受限。
指望在流通环节通过加重税赋来遏制人们的正常购房需求或投机行为,都是不可取的,因为这种调控放过了源头控制。目前我国实行的土地资源控制制度、土地竞拍制度以及更隐性的廉租房缺失、经济适用房变形现象,使得一个广大的、收入微薄却缺乏起码保障底线的购房群体暴露在住房领域全盘市场化的风尖浪口下。人们既要承受房价高企的压力,又要在调控中承担被当作与投机者一体、首当其冲迎接政策变化的风险,在各类新税种出台后,眼睁睁看着房价继续攀升。
“杀富济贫”的保有税结果很可能只会是“杀贫济富”。而仍然坚持保有税的种种妙处者,如果不是太过天真,就是还需更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