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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金额超百亿绝大部分不交税

2006-2-15 0:0 北京晚报·熊焱 【 】【打印】【我要纠错

  一项最新调查预测,今年国内互联网用户人数将达1.3亿,而整体互联网个人消费市场规模更比去年增长超过五成,达到2,862.27亿元的新高。但记者也发现,随着网上购物在我国的日渐兴起,电子商务网站正面临入境关税、营业税等的挑战。

  从某大学毕业的梁小姐去年在某专业交易网上,以个人的名义开了一家服饰店,一个月能赚4000元左右。“在网上开一家虚拟服饰店,不但成本低,而且不需要工商登记也不需纳税,简单得很。”梁小姐挺得意。记者登录相关网站发现,网上开店的确很简单,只要向可以提供虚拟空间的网站管理公司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账号,就可以在家里做生意了,工商登记根本没有被提及。

  记者随机在网上做了个小调查,发现近9成的网上卖家都没有考虑过工商登记和交税的事情,而且有的卖家明说就是图网上开店方便、费用低才到网上经营的。

  由于多数网商未向工商部门注册,也未向税务部门登记纳税,网上开店成了一些想通过网络赚钱的人逃避监管和纳税的“天堂”。据2005年7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1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目前网上购物的人数达到2000万人,通过网上支付购物款的比例近50%,2005年上半年网上购物累计金额达100亿元。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就得交税。生产经营型企业应缴纳17%的增值税,只是买进卖出的店家则要缴纳4%的增值税。在网上开店销售货物,还应该开具税务发票依法纳税。仅以4%来计算,2005年上半年网上交易应交税额为4亿元。但一位业内人士表示,100亿的交易额绝大部分没有交税,网上经营已经成为漏税新渠道。

  税务部门有关人员接受采访时则明确表示:“按照我国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是发生交易行为的就得交税。就算个人所得也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据悉,国家税务总局已注意到此方面的问题,并打算着手制定解决方案。此外,也有业内人士建议让网站负责代缴税款,比如现在有些网站就是通过收取每一笔成功交易的成交价格的2%至20%作为自己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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