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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购房为征重税做铺垫 建设部为税舞剑

2006-2-16 0:0 华商晨报·刘勇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建设部公布的2006年的工作重点中,落实“实名购房”成为重点之一。而这个消息被业内外一致认为是控制投机炒房的重要手段。

  不过,联想到不久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透露的,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一切就显得不那么简单了。

  那么,建设部此举是否在为第二套住房征高额不动产税做铺垫呢?

  实名购房制打击炒房

  据悉,实名购房制具体操作手法是:购房人必须凭有效证件使用真实姓名进行购房,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接受。

  而此前,在上海、杭州、南京等各地房地产市场,普遍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内部人员及中介公司、炒房人参与炒房抬高房价、赚取差价的现象。甚至,中央电视台在南方地区做新闻调查时发现,一些房地产公司的交易合同买主姓名栏上,明目张胆地出现了“甲一”“乙二”等姓名,并且连身份证号码都没有填够数位。

  建设部的相关人士对外界透露,实名购房制主要是针对预售阶段的炒房行为以及防止某些人将买房当做洗钱手段而规定实行的购房制度。其中,预售购房合同、预售登记以及最后的产权证必须是同一个名字,这些措施将对炒房者造成打击。

  记者拨通了建设部办公厅的电话对此进行求证,其相关负责人并没有否认这种说法,不过其表示,目前具体情况还不方便透露。

  建设部为税“舞剑”?

  对于实名购房制的作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商表示,购房实名制对炒房的冲击不会很大。因为,多找几个人一起炒房并不是什么难事,仅靠单一的购房实名制很难根除炒房现象。

  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实名购房制,既可以防止有人炒房,也可以对第二套住房或者多套住房有监控作用。”这是建设部一位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的。

  而令人产生联想的是,在建设部2006年工作重点出台之前,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副司长束克欣在一次会议上透露,购买第二套住房将可能被征高额不动产税。

  著名经济学家易宪容认为,开征房地产税需要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翔实的不动产登记资料;二是用科学的方法对房地产进行低成本估价;三是政府的税收征管能力。

  而记者从消息灵通人士处获悉,我国的不动产税已经在研究当中。那么建设部此举是否在为第二套住房征高额不动产税做铺垫呢?记者向建设部办公厅求证时,对方先沉默了一段时间,随后仍是告诉记者,暂时不方便透露。

  双剑合璧最有威力

  国外的不动产都要征收不动产税。而实践表明,完善的登记制度与税率调控,对房地产的哄抬价格、炒房等不规范行为有非常好的抑制作用。

  有资料显示,美国允许家庭拥有两套住房,一套是普通住房,另一套是度假别墅。但同时规定,一个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如果购买第三套住房,即被看做是进行投资,并将对第三套住房的贷款利率和相关的保险费用比前两套房子提高很多。据了解,其贷款利率一般要高1至2个百分点。如果投资住房几年后出售了,要向政府缴纳33%的所得税。而在一个正常的房地产市场中,高贷款利率和33%所得税的双重夹击,让房地产领域成为了一个令人畏惧的投资险境。

  摩根斯坦利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谢国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应该鼓励为了长期居住而购房的消费者,对于短期投资行为的购房者应当征收高额税,而对于达到5年以上居住期限后转让房屋的人应征收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