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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税收着重做好4项工作

2006-2-25 0:0 新华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宣部等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就税收发展与改革有关问题作报告

  中央宣传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共北京市委24日在北京联合举办形势报告会,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作了“关于我国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报告。

  谢旭人首先回顾了“十五”时期我国的税收工作。他说,“十五”时期,全国税务系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推进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税收收入稳定较快增长,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十五”期间,税收收入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国税收年收入2001年、2003年、2004年分别突破15000亿元、20000亿元和25000亿元,2005年超过30000亿元,达到30866亿元。五年共入库税款109217亿元(不包括关税和农业税收),年均增长19.5%,比“九五”翻了一番多。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税收收入的稳定较快增长,大大增强了国家财政实力,为各级政府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可靠的财力保证。

  二是税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税制体系进一步完善。财税部门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积极实施出口退税改革,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三是税收政策有效落实,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税务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政策措施,落实就业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取得较好成效,实施了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事业和区域协调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了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税收政策。

  四是坚持依法征税,全面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了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展望“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谢旭人说,“十一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明确“十一五”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的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税务部门将推进税收立法,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二是积极稳妥地深化税制改革。财税部门将与有关部门配合,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和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能源资源节约的财税制度的要求,适应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税制改革,完善有关税收政策。三是全面强化科学管理。税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强化各税种管理,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加快推进税收管理信息系统(金税工程)建设,全面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与效率。四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税务部门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税务干部队伍,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报告会由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主持。在京党政军机关司局级以上干部、在京中央企业和高校有关负责同志8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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