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网络购物渐渐成为一种时尚时,有人竟打起网络贩卖“代开发票”的主意,增值税发票以及各种票据,都可以通过网络“送货上门”。烟台市地税局、公安局执法人员今日就此表示,这种所谓“代开发票”业务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机关工作的市民李先生先后曾收到过几封陌生的邮件。其中的一封中,“本公司因进项较多,有余额发票可以为广大客户代开,以解广大客户财务票据不足的燃眉之急,具体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国税商品销售专用发票、地税运输专用发票、建筑安装专用发票、广告专用发票以及还有其他服务发票)等。有需要的话请直接来电详谈。”邮件中附上了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地址等各种联系方式。
据了解,这种网络贩卖如今已经不再只限于在网上论坛中发个帖子,而是已经渗透到各种网络工具,包括QQ、E-MAIL等。
烟台市地税局征管科负责人表示,网上买卖发票大多是私人造假行骗,拿到手上的是假发票;也有个别公司代开发票,在税务部门可以验证抵扣。但这两种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若查实后,会按税收征管法及国家有关发票管理办法对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烟台市地税局提醒广大市民,遇到此类情况最好及时向有关税务部门举报,千万不要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