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各级税务部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税收管理,各税种收入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主体税收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两税(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下同)、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共完成99813.68亿元,年均增长20.1%,比“九五”期间提高了4.3个百分点;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 91.4%,比“九五”期间提高了2个百分点。流转税和所得税收入占全部税收的比重分别达到68.2% 和23.2%,与“九五”期间相比,流转税比重下降了4.5个百分点,所得税比重上升了6.5个百分点,税收格局出现了明显的变化。
流转税增收多继续保持主体地位
“十五”期间,全国流转税收入(包括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海关代征两税、营业税)74502.02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 68.2%,比“九五”期间增收了 40055.41 亿元,对全部税收增收额的贡献率为64.7%,继续保持主体地位。“十五”期间,流转税年均增长18.5%,比“九五”期间高出3.7个百分点,与“十五”期间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3.6%基本协调。
国内增值税稳健增长。“十五”期间,国内增值税收入38697.94亿元,是“九五”期间的2.06倍,年均增长18.04%.2001年~2005年增幅分别为16.8%、15.1%、17%、21.6% 和19.8%,与“九五”期间各年增幅14.0%、10.6%、11.5%、7.3% 和16.7% 相比,收入增长的稳定性明显增强。分行业看,工业增值税收入31881.34亿元,占全部国内增值税收入的 82.4%,年均增长18.7%,与工业增加值的弹性系数为1.4.商业增值税收入6816.61亿元,占全部国内增值税收入的17.61%,年均增长15.3%,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弹性系数为1.1.工业增值税增长快于商业增值税,但增幅差距由2001年的6.9个百分点逐渐缩小至2005年的1.3个百分点;工业中的机械、交通设备等行业增值税增幅一直稳定在20%左右。
国内消费税温和增长。“十五”期间,国内消费税收入 6298.45亿元,5年间各年度增幅分别为7.8%、12.4%、13.1%、27.0% 和8.7%,年均增长13.6%,比全部税收收入年均增幅低5.9个百分点,比流转税收入年均增幅低4.9个百分点;与“九五”期间年均增幅相比,则高出4.7个百分点。从所占比重看,国内消费税收入占流转税收入的比重为8.5%,比“九五”期间的11.3%下降了2.8个百分点。分行业看,卷烟仍是消费税的主要来源,增长比较稳定,占整个国内消费税的比重一直稳定在60% 左右;小汽车消费税占全部国内消费税的比重为8.8%,比“九五”期间比重提高4.9个百分点。
海关代征“两税”快速增长。“十五”期间,海关代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入14269.36亿元,年均增长23.1%,高于全部税收增幅 3.6个百分点,与海关进口贸易额年均增幅的弹性系数为 0.96.海关代征“两税”占全部税收的比重由2001年的10.9% 提高到2005年的 13.7%,5年间分别增长10.6%、14.4%、47.7% 、32.8%和13.7%.
营业税增长势头趋好。“十五”期间,营业税收入15236.26亿元,各年度增幅分别为10.6%、18.4%、16.3%、24.9%和18.1%,年均增长17.6%.分行业看,房地产营业税前3年分别增长38.4%、47.5%、48.7%,呈强劲增长势头,2004年和2005年分别回落到32.2%和21.9%.金融保险营业税在“十五”前3年连续下降后,后两年开始稳步回升,2004年和2005年分别增长16.1%%和16.8%.
所得税增幅大呈现加速增长态势
“十五”期间,全国所得税收入(包括企业所得税、涉外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下同)25311.06亿元,是“九五”期间的3.2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3.2%.5年间,所得税分别增长49.3%、4.7%、17.5%、30.2% 和30.9%,呈现出加速增长的态势,所得税占整体税收的比重由“九五”期末的19.2%,提高至“十五”期末的24.6%.
企业所得税加速增长。“十五”期间,企业所得税收入 13842.4亿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55.1%,5年间年均增长24.74%,比“九五”期间年均增幅高出10.8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在“十五”初年增幅高达46.9%,2002年下降7.0%,2003年~2005年逐年加速,分别为18.7%、34.2% 和38.9%,与企业所得税相对应的全国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利润,2001年~2004年分别增长7.7%、22.21%、44.14%、36.03%,年均增长26.76%,弹性系数为0.92.
涉外企业所得税波动增长。“十五”期间,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 3914.22亿元,占全部所得税收入的15.5%,比“九五”期间的12.3% 提高了3.2个百分点,增长了4.02倍。2001年~2005年涉外企业所得税收入年均增长28.61%,分别增长了57.2%、20.2%、14.5%、32.2%和2371.1%,收入呈波动性增长态势。
个人所得税稳定增长。“十五”期间,个人所得税收入7454.59亿元,是“九五”期间的4f87倍,占全部所得税收入29.5%.5年间,个人所得税分别增长50.8%、21.6%、17%、22.5%和20.6%,年均增长26%.从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构成看,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项,“十五”期间占全部个人所得税的比重一直在90%以上并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到2005年比重为94.2%,比2001年提高了2个百分点。
小税种增势好政策激发增长活力
小税种包括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含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含车船使用牌照税)和车辆购置税。“十五”期间,为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国家及时停征了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取消屠宰税,降低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将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同时,中央和地方各级适时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以及土地使用税的税额标准等,这些政策的实施激发了小税种的增长活力。
“十五”期间,除流转税和所得税以外的其他小税种收入 9404.93亿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8.6%,年收入规模近2000亿元,是“九五”期间的 1.9倍。扣除暂停征收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屠宰税和降幅较大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十五”期间小税种收入年均增长25.72%,高于整体税收19.5% 的增长水平。分税种看,城市维护建设税 2875.07亿元,年均增长17.7%;资源税466.36亿元,年均增长17.4%;土地使用税478.15亿元,年均增长16.2%;土地增值税283.49亿元,年均增长75.7%,是“十五”期间收入增长最快的税种。
回顾“十五”,我国税收的税种结构进一步优化,税收增长的基础更加巩固。展望“十一五”,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国家税收制度的日趋完善、税收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税种收入增长的协调性将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