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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材出口下月起开征10%关税

2006-3-11 0:0 新华网·江国成 【 】【打印】【我要纠错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25种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

  财政部还在其官方网站上 (www.mof.gov.cn)公布了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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