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关税税则委员会调整25种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

2006-3-10 0:0 新华网·江国成 【 】【打印】【我要纠错

  据财政部新闻办公室9日发布的消息,为进一步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调整25种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4月10日起,将精炼铜及铜合金的出口暂定税率由5%调至10%,铜材的出口暂定税率由0%调至10%.

  财政部还公布了铜及铜材出口暂定税率调整表。

 

相关热词: 关税 税则 铜材 出口 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