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新汽车消费税政策解读

2006-3-21 0:0  【 】【打印】【我要纠错

  新汽消费税对乘用车(包括越野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六档税率(详见上表)。按照这一调整,排量在1.0升以下的汽车,与调整前相比,税率基本未变;1.0至1.5升的,税率下降两个百分点;1.5升至2.0升的,税率不变;从2.0升以上,排量越大,税率越高,最高为20%.这样就拉大了不同排量汽车的税率差距,加大了大排量和能耗高小轿车、越野车的税收负担,同时也相对减轻了小排量车的负担,体现出对生产和使用小排量车的鼓励政策。

  据了解,现行消费税对小轿车按排量大小,分别适用3%、5%和8%的税率。而此次小汽车消费税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将消费税对小汽车的分类与国家新的汽车分类标准统一起来,将小汽车税目分为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两个子目,同时调整小汽车税率结构,提高大排量汽车的税率。

  财政部人士表示,混合动力汽车可以有效提高发动机工作效率,节省燃料消耗,减少尾气排放,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已将混合动力等汽车新技术列为鼓励发展的汽车技术范围,现行消费税对此缺乏必要的扶持政策,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混合动力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解读]现行小汽车消费税的税率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要求,但是大排量车的税率偏低,尤其是对大于2.2升的小轿车和大于2.4升的越野车在税率上没有进一步划分,对真正大排量和能耗高的小轿车和越野车的生产和消费缺乏调节的力度。此外,国家也明确提出国家将引导和鼓励生产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

相关热词: 新汽车消费税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