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已列入今年第一类立法计划项目,但将要到8月份进行一审,最快于明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表决通过。
随着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日期(3月5日)的临近,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合并成为热点话题。新华社昨日报道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国务院有关部门正抓紧起草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并将在今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值得指出的是,消息只表明“今年内提请审议”,并未给出具体的时间。事实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日召开的中央新闻单位记者培训会上,该厅新闻局副局长何绍仁明确表示:此次人大会议没有立法计划。
《第一财经日报》昨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早先制定了2006年立法计划,其中企业所得税法被列入第一类计划项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计划,企业所得税法将在8月份进行第一次审议,预计10月份二审,两个月后三审。顺利的话,将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完成三审,从而提交2007年的全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目前,财政部已牵头着手起草该法草案。
据了解,全国人大立法计划项目共分三类,其中第一类是必须确保按时完成起草任务并如期提请审议的;如不能按期完成,需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第二类项目属于应抓紧调研、起草工作,根据草案或立法时机适时安排审议的。第三类则是计划外项目。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立法计划的重点放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成熟的、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上。列入第一类立法计划的项目,即意味着立法工作有了一个明确的时间表,甚至可以预期通过、执行的时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程法光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对两法合并的推进感到满意,“进入立法程序就是有希望了。”
程法光表示,尽管目前对两法合并的认识还存在分歧,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的差异,以及不同地区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不同,造成了对内资企业的歧视,也造成了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企业发展机会的不平等,“可以说,两法合并已经是一个迫在眉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