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领导在报告中指出,“要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工作职能,定期对本地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与磋商,强化对省管理中心工作的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切实推动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笔者同样认为,作为一个省级地区,辽宁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能否上去,管理能否到位,能否通过努力使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得到发展,一个重要因素就在于,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做好了“领导”文章。
如同做好其他工作一样,要做好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领导认识首先要上去。毋庸置疑,各级税务机关领导没有不重视税收工作的,但对待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在认识上尚不能趋向一致。
从辽宁省以前的情况看,各级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行业存在的错误认识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唯税收工作论”,认为税务机关主要是抓税收收入,这是“硬”指标,抓不抓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关系不大,将其作为“指标”放到可有可无的位置。二是“恐惧论”,认为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容易发生问题,担当风险较大。即使没发生问题也容易被他人误解,会出现说三道四的现象。三是“实惠论”,认为现在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机构已经脱钩,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对单位带不来实惠和好处。
这些不正确的认识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一些税务机关领导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管理,致使注册税务师行业得不到快速发展。因此,注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首先认识要上去,尤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认识,要站得高一些,看得远一些,理解得深一些。一方面,组长自己要多看一些涉及行业管理方面的材料和文件,多问管理中心人员关于行业管理的情况,多思索行业发展的问题;另一方面,要打开思维空间,要用多维立体思维方式考虑税收工作,把注册税务师行业与税收征管工作紧密联结在一起。组长应该认识到,要将注册税务师行业作为税收征管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做到环环相扣,这样税收征管链条才是完整的,才会保证税收征管工作正常运转。
新颁布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指出,“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及时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因此,领导小组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支持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也不能停留在一般要求上,而应从具体工作和业务上扎扎实实地抓起来,就是说支持一定要有力。
在这一点上,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支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分别下发文件,明确注册税务师行业新的可做业务。二是积极引导注册税务师行业,利用行业优势学会做特色涉税服务或鉴证业务。三是要求税务机关在最新税收政策信息提供、税收业务辅导等方面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积极为其提供更多的便利条件。
目前,注册税务师行业在社会上的认知度还不高。这需要强化行业宣传,尽快提高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作为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很好发挥这个机构的优势,自觉做好行业宣传工作。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2005年的工作中,很注重行业宣传。领导小组曾在机关干部大会上,先后7次强调要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问题,还将支持行业发展写进了省局党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中。在年度税务工作会议、税收征管工作会议、全省所得税工作会议上,领导小组都对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问题作了重点强调。另外,领导小组的很多成员还积极向《中国税务报》、《辽宁日报》等撰写行业宣传文章,尽可能利用一些宣传阵地扩大行业宣传。这些宣传,对提高税务机关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认识,积极主动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提高社会的认知度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