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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汽油和石脑油出口退税再度取消

2006-3-29 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昨日发布消息称,将暂停用汽油及航空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增值税退税政策,取消出口退税时间将追溯至2006年3月14日。此番是去年9月来第二次取消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

  中国已于2004年1月1日取消除汽油之外的原油及其他所有石油产品的出口退税政策,并将汽油出口退税率从13%调低至11%。

  去年下半年国内出现能源紧张态势,财政部随即在去年9月1日中止了汽油和石脑油分别享受的11%和13%的出口退税,以鼓励国内石油巨头将成品油留在国内销售。不过,从2006年1月1日起又恢复了汽油和石脑油的出口退税。

  国泰君安侯继雄认为,汽油出口退税的取消也是今年石油价格综合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