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扩大免税范围给企业更多捐赠选择

2006-3-15 0:0 公益时报·丁元竹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现阶段,经济刚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我们处在大众传媒和信息时代,所以通过媒体的方式将乐施好善的企业家公之于众,对于上了排行榜的企业家是一种鼓舞,对于没上榜的企业家是一种鞭策。从引导鼓励企业家参与慈善事业来看,排行榜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一定要注意排行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为富不仁”的观点是没有道理的。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捐赠慈善的主角还是企业家。很多企业知名度高,但参与捐赠少,这可能和某些企业家本身的社会责任意识有关;还有一些企业虽然知名度很高,但并没有多少财富,他们自身难保,知名企业瞬间破产的情况也是很多的。

  很多人寄希望于用刚性的税收来激励企业家参与捐赠,我认为是不合时宜的。美国的税法规定“要么纳税,要么捐赠”来促使企业更多参与慈善,这也是在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情况下实行的。卡耐基当初成立基金会的时候,美国政府并没有这样的税法规定,都是企业家、财富巨头自发的愿望,法律是逐渐形成的。目前我国的税收力度已经很大了,所以我不主张用税收的办法。

  那么如何引导企业家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呢?首先,媒体应加大宣传力度,用各种方式引导、提高企业自身的公益意识。其次,我国的捐赠制度不完善,不利于企业家捐赠。目前享有免税的慈善组织相当有限,只有那么十几家,这样企业即使有了捐赠意向,可选的方向也太少,很有可能就找不到符合自己意向的公益项目。所以在政策上应该扩大免税的公益组织的范围,让企业有更多的选择机会。最后,公益机构本身要整顿和提高,要做一个“诚信”的NGO,来获得企业的支持。

相关热词: 免税 范围 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