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能力的不断提高,以及能源产品价格的上涨,“十五”期间,能源工业税收增速逐年加快,特别是2004年和2005年,增长幅度均高于全部税收,对总体税收的拉动力明显增强,为新时期税收收入实现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能源税收增长驶入快车道
一、能源税收增势加快,对总体税收的拉动力增强。
“十五”期间,我国能源工业(包括电力、原油天然气、原煤洗煤、成品油行业,下同)增值税完成7513.9亿元,年均增长18.9%,占全部国内增值税收入的比重为19.4%,与“九五”期间基本持平。从各年度增长情况看,能源工业增值税增幅经历了一个由低到高,逐步走向快速发展的过程,2001年~2003年分别增长13.9%、9%和16%,前3个年度增幅均低于全部税收增幅;2004年快速增长31.5%,高于全部税收增幅5.7个百分点;2005年增长25.7%,高于全部税收增幅5.7个百分点。
从各能源产品增长情况看,原油天然气和原煤洗煤增值税增势变化较大,原油天然气2001年下降2.4%,2002年增长3.6%,2003年增长8.2%,2004年骤升至42.8%,2005年仍保持了41.1%的增幅。原煤洗煤前3年分别增长22.4%、23.1%、21.8%,到2004年增长70.8%,创下了历史最高纪录,2005年继续保持较高增幅,增长了54.8%。能源增值税的增收贡献率由2001年的5.2%,增加到2005年的8.8%。“十五”后期能源税收的迅猛增长和税收贡献率提高,表明能源税收对整体税收增长的拉动力进一步增强。
二、煤炭税收增长突出,电力税收增收贡献较大。
从能源税收增收构成看,“十五”期间电力、原油天然气、原煤洗煤、成品油增值税分别完成4050.23亿元、1660.30亿元、1191.36亿元、612.02亿元,年均增长分别为15.9%、17.2%、37.2%、12.3%,原煤洗煤增值税增幅最高,居各能源行业之首。从增收情况看,电力增值税增收1978.45亿元,对全部国内增值税的增收贡献率为9.9%;原油天然气增值税增收866.87亿元,贡献率为4.3%;原煤洗煤增值税增收733.98亿元,贡献率为3.7%;成品油增值税增收189.71亿元,贡献率为1%。可以看出,电力税收的增收额和增收贡献率最高,对整体税收的贡献较大。
三、能源大省税收增长迅猛。
“十五”期间,我国税收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重点行业税收增势迅猛,收入连创新高。从地区税收发展看,税收增幅高的大都集中在能源工业大省。“十五”期间,税收年均增长20%以上的有11个省市,其中能源大省山西和内蒙古的增幅分别达到30.5%和28.8%.这些省份税收的高速增长,得益于能源、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物价上涨,能源行业税源的大幅度增长拉动。内蒙古2004年和2005年税收收入分别增长47.6%和45.7%,增幅位居全国第一;山西2004年和2005年税收收入分别增长40.9%和41%,增幅居全国第二,其中煤炭工业增值税分别增收35.91亿元、51.20亿元,对全部国内增值税的增收贡献率分别为37.4%和46.2%。
三大因素推动能源税收高速增长
一、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拉动能源工业经济税收加速增长。“十五”期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逐年加快,2001年增长13%,2002年增长16.9%,2003年增长27.7%,2004年增长25.8%.其中,2003年增长速度达到“九五”以来最高水平。由于投资高速增长导致钢铁、水泥、电解铝等高耗能产业迅速扩张,从而带动能源消费快速增长。2000年以后,以住宅、汽车、家电等消费需求为主的消费升级,对能源消耗的依赖性增强。投资扩大、消费趋旺,带动了整个能源产业的快速增长,成为拉动能源工业经济税收增长的主要动力。
二、能源行业产能扩大,提供了充足的税源。“十五”期间我国新增原煤开采能力达1亿吨以上,新增电力装机容量2亿多千瓦,能源生产总量由2001年的12.09亿吨标准煤增加到了2005年的21亿吨标准煤。能源产品产能扩大、产量增加,为有效缓解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能源工业提供了充足的税源。
三、能源产品价格上涨,推动了税收的高速增长。由于过热行业需求拉动,“十五”前几年能源产品出现局部供不应求的局面,最终导致2003年、2004年能源价格的急剧攀升。这一轮能源产品价格上涨,不仅上涨幅度大,而且持续时间长,对能源税收高速增长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04年和2005年我国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上涨4.8%和11.4%,涨幅明显高于工业品出厂价格涨幅。以山西煤炭销售价格为例,2003年每吨平均上涨21元,2004年上涨21.9%,2005年上涨28.7%,由于价格上涨因素每年增加煤炭增值税约20多亿元,拉动山西省基础工业增值税增长20%以上。
“十一五”能源税收增速将由快趋稳
能源税收高速增长,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对资源型省份的经济税收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资源过度消耗、能源利用率低以及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也不利于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为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保持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十五”期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及时控制钢铁、水泥、电解铝、房地产过热行业的投资,国民经济逐步呈现出增长较快、效益较好、价格平稳、活力增强的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经济运行的稳定性有所提高,发展的协调性有所改善,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效应逐步显现。2005年,我国原油和成品油消费总量下降了0.5%,净进口下降了5.3%,而2004年增长36.5%。煤炭供应有所缓解,拉闸限电省份从2004年的26个回落到2005年底的7个,说明煤电油运的“瓶颈”有了一定的缓解,为新的一年乃至“十一五”时期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是,当前经济运行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依然偏大,能源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经济发展及居民生活对能源消费增长的依赖性仍然较强,同时煤电联动的价格机制还未成熟,电煤价格仍会有所上涨,电力企业用煤成本增加,电价上调的呼声也较高。据此预测,“十一五”初期,能源税收的增长速度仍然较快,但整个“十一五”期间,会呈现一个由快到稳的发展态势,能源税收占全部收入的比重会有所下降,能源税收增幅也会回归到一个合理的区间。
中共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规定了我国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实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要实现这一目标,在“十一五”期间,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使能源使用效率大幅提高,降低对能源资源的依赖性。必须加快建立循环经济,彻底摒弃以“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创新工业发展模式,大力引进和扶持“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精细化生产企业;有效解决资源型工业城市发展中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走结构调整的路子,建设新型能源基地;进一步加大能源原材料的延伸开发力度,加大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力度,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能源替代品的开发力度。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能源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能源税收的持续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