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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增值税将降低至3%

2006-3-30 0:0 新京报·王冰凝 【 】【打印】【我要纠错

  昨日,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苏明在“2006中国天然气、煤炭与发电投资高峰论坛”上透露,支持清洁能源的公共财税税收政策将出台,其中将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新税收政策将普遍降低水电、核电的增值税税率,同时将对清洁项目能源加大财政支持。

  目前,中国增值税基本税率是17%,因火力发电可以抵扣煤炭进项税,实际税负为8%左右;政府对小水电一直有优惠支持,小水电增值税按6%的优惠税率征收。

  新税收政策将普遍降低水电企业的增值税税率,与火电一致;进一步降低小水电的增值税税率,按3%左右的优惠税率征收;到2010年,将核电的增值税税率降低到小水电目前的税率6%,以降低核电成本费用;同时加大财政在洁净煤的基础技术和公共性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支持煤气、煤液化等清洁能源项目。

  同时,政府还将通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来支持节能,目前初步确定了6类节能产品首先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工业、商用、家用产品各两类,具体为中小型三相异步电机、配电变压器、单元式空调机、冷水机组、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

  对于燃油税问题,苏明称,目前我国燃油税迟迟没有推出的最大难点是燃油税开征涉及的农村问题,燃油税的征收怎样将负担重的农民区分开来,这一难点如果得到解决,燃油税将马上可以开征。记者同时获悉,燃油税出台尚没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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