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负增长与税制改革的话题,近来频频被提及。国家税务总局的数据显示,虽然我国宏观税负在“十五”期间持续提高,2005年达到16.93%,但与国际上其它国家比较,我国宏观税负水平仍处于较低水平。而就在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1日起,对我国现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这可以看作是提高我国宏观税负、促进税制改革的措施之一。
笔者认为,拿我国宏观税负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的做法值得推敲。理论上的宏观税负指的是国家税收总额占GDP的比例,但在实际操作中,税收很难实现“应收尽收”。美国承认税收实际征收入库数仅为实际形成税收的70%,而我国公布的数字是65%.除此之外、由于监管力度与不同地区财富观念的差异,使得测算出来的宏观税负与真实情况差距较大。
再来看产业层面。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下,第二产业税负远高于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而在欧美发达国家,第三产业的税负所占比例相对较高。所以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不应当忽略各产业的构成比例。
从企业层面来看,以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机制的瑕疵明显,不但抑制了企业的创新能力,更刺激不少企业通过各种途径产生偷税漏税及避税的心理,并付诸实施。
笼统的数字比较应当走下“神坛”。如果非要拿税负数字作国际比较,更具有警示性的一组数字是,2005年我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20%,GDP增长不过9.8%.形象点说,虽然我国税负水平不算高,但其给各经济主体造成的压力已超过财富增长带来的喜悦程度。所以说,比税负数字增长更重要的,是税制的精细化管理理念与执行力,努力通过微观层面制度变迁与优化,赢得广大民众的肯定与认可。
这其实又回到了税收的原教旨层面,即促进节约、调节收入。在税收面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普通百姓预期、应对税收结构调节与变化的能力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即使税制调节的初衷与政策措施都遵循并顺延这条重新分配资源与缩减财富差距的主线,实际效果仍然可能受一些强势行政或市场力量的阻碍而打了折扣。从这一角度审视,笔者认为我国减税的空间仍然很大。
这使得笔者想起了经济学中的“拉伐效应”——1974年,美国经济学家阿瑟。拉伐和一些著名记者、政治家在华盛顿的一家餐馆进餐时,在餐巾上画了一条曲线(即后来成为里根政府减税依据的拉伐曲线),并亮出自己的观点:税率相对较高的国家,其实就等于在鼓励人们少工作。而减税则给人们以适当的工作激励,这种激励使得企业提高生产效率,并一定程度上提高经济福利,甚至可以增加税收总量。
美国《福布斯》杂志发布的2005年“税负痛苦指数”调查报告,由于其对中国国情不够熟悉,将中国内地税收痛苦指数列为第二,引来了一片质疑与批评声。然而,“痛苦指数”这一创意也给我们如今的改革提了一个醒:我们应当淡于宏观税负及税收增长的数字比较,强化微观层面的精细化管理,优化税负增长与税制改革的社会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