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春天的车市被搅起阵阵波澜。新消费税调整政策出台之后,燃油价格也相继上调,加上此前国家发布了关于产能过剩的报告,三项政策强烈表明国家调整汽车产业的步幅已经加速,对汽车产业的发展方向也日趋明朗。
从政策用意来看,调控产能过剩问题是宏观大局方向把控,意在解决行业性的供求矛盾问题;新消费税与燃油调价则是国家利用政策工具对汽车消费进行引导,与消费者密切相关;从市场反应来看,尽管新消费税调整是在征求了各方意见后出台,但新消费税的调整结构及力度与各方预期有较大差距,对新消费税的争议已经超过了对车市的实际影响。而燃油价格的再次上调,则更多地引起消费者的关注,油价上涨带来的用车成本上升直触动到了消费者的利益。
业内人士认为,新消费税政策表明了国家对发展小排量汽车的扶持倾向,但实际的影响可能并不大。其原因在于,消费税以排量为划分标准,只是从“高排量高能耗、低排量低能耗”层面通俗理解的,而实际上排量与环保、能耗之间并不是简单的对应关系。因此,新消税费希望以排量限制达到节约能源目标,其作用就有了“隔靴搔痒”的尴尬,要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关键还是看如何实现汽车使用的低能耗。
可以看出,调整后的新税率对1.5升以下(含)小排量车仅单列为一个税率,这意味着,即使1.0升甚至更低排量的汽车也只能和1.5升排量车辆享受同一赋税待遇。原来在1.0升以下的车型税率保持不变,1.0-1.5升区间的车型小降了2%.显然,在排量不断趋小、排量划分更细致的小排量车发展背景下,这一税率标准鼓励小排量车的作用难免打折扣。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表示,汽车消费税总体大幅度增加,却没有看到对环保节能车型相关的优惠政策,也没有看到小排量汽车的税率降下来,对环保小排量车的实际支持力度太小,这与人们此前预期的彻底取消1.0排量以下车型的消费税仍然有较大的差距。
对于新消费税的不足之处,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新调整消费税税率在鼓励生产和使用低能耗汽车,降低汽车燃油消耗量的作用非常有限,因此还必须在汽车购置和使用的其他税费政策上配套,如降低车辆购置税,开征燃油税取代养路费等。对于汽车节能和环保的要求则需要依靠实施更严格的技术标准和汽车厂商的技术进步来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