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政策开始执行后,普通人对个税关注度比往年明显提高。连日来,记者在本市税收宣传月期间的调查采访中,发现许多高校师生对个税反应漠然,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随着深入采访,采访对象揭开了高校冷对个税的一些内情。
在校生谈税淡漠
记者在一些高校的抽样调查中发现,在校期间交纳过个人所得税的学生不足1%,只有5%的同学认为在校大学生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大多数同学的观点是:大学生不仅没有收入还是消费者,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与己无关。调查中,有20%以上的本科生在校期间有校内勤工俭学收入(免税)、奖学金(免税)、校外兼职收入(应交税)、投稿稿酬收入(应交税)等多种非家庭资金来源。相比之下,研究生的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化,有的人月兼职收入已经超过1600元的新“起征点”。然而95%的学子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项目范围表示“不清楚”,因为“以前没学过”,“平日也没有留意过”。
教师敏感“高收入”
连日来,记者针对高校教师缴税情况的调查采访也遇到了很大的困难。很多教师对这一采访题目表现得非常敏感。记者想找一位系主任聊聊,遭到了婉言拒绝。少数中青年教学老师直接告诉记者说,他们非常反感某些媒体把高校教师当作高收入群体来重点监控纳税情况。事实上扩招后,他们的课时任务相当重,待遇也就是中等偏上的工薪收入水平。高校的高收入群体应该是有一定职务的领导,以及承担课题项目、有科研经费的老师。
但实际上,国税总局在2000年发出通知,将电信、金融、保险、足球俱乐部、高等院校、中介机构、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作为个税征管的重点。对此,一些高校教师承认,尽管基本工资水平相差不多,但一些热门院系的教师由于“外快”丰厚,也能够开高档车、住高档房。这些教师的“外快”包括稿费、设计费、讲座费、办补习班费、社会兼职顾问费等等。这些收入由于来源比较“模糊”,一般都没有人主动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高校税收存在一定程度的流失对社会影响是不容忽视的。一些税务人士指出,高校培养社会的栋梁人才,这里应倡导的是诚信和社会责任感。在树立纳税意识方面,高校领导、教师和学生都要补习。